□記者 謝磊
晨報訊 “開開心心去唱歌,結果卻受了一肚子氣,把圣誕節的好心情都破壞了!”昨天上午,讀者楚女士致電晨報熱線,稱自己帶朋友于12月24日晚去好樂迪美羅城店唱歌。結果到達門店后她被告知,如果要按照自己在電話中詢問到的價格唱歌,必須到好樂迪小超市中購滿300元食品才行。“這不是明擺著強制消費嗎?商家圣誕節賺錢也不應該這樣子啊!”楚女士非常氣憤。
楚女士告訴記者,24日她打算請4位朋友晚飯后去好樂迪唱歌。考慮到當天人會很多,她19日就撥打了好樂迪的預約電話,訂一個24日的小包間,預訂的時間是20時30分。“當時我就詢問了小包間的價格,不過接線員說圣誕節價格還未確定,她讓我當天再詢問。”為了讓自己心里有數,24日這天楚女士又打了電話過去。接線員告訴她,平安夜小包間的消費是每小時200元,規定不能自帶飲料食物,有需要可以在好樂迪的小超市購買。盡管比平時每小時貴了幾十元,但楚女士也能夠接受:“畢竟是平安夜,商家要賺錢也理所當然,而且有小超市也方便。”
24日晚,楚女士和朋友在徐家匯吃過晚飯,趕在約定時間之前匆匆來到了好樂迪美羅城店,但服務員的一番話卻讓一行人的心里很不舒服。“服務員告訴我,當晚只有2種套餐,一種是1180元的,還有一種是1380元的,都包含了酒水。”由于晚飯時喝過酒,又吃得很飽,楚女士覺得這個套餐不合適,她提出要按照電話中詢問到的價格消費,但服務員卻表示不行。
楚女士說,服務員告訴她,要以200元1小時消費,必須先在超市里買滿300元才行,而且第3小時起,每小時價格調整為300元。“服務員起初甚至連房間都不讓我們進,直到我由她帶著去買東西了才把我的朋友們放進去,這不是強制消費嗎?太氣人了!”楚女士說,最終她在小超市中消費了285元,這才勉強獲得了“優惠唱歌”的資格。但這樣一來,她們早已沒有了唱歌的興致:“好好的過節心情全被破壞了!”
昨天下午,記者聯系到好樂迪美羅城店店長吳小姐,對于消費者“強制消費”的指責,她并不認同。“平安夜當天我們這里提供一些套餐供客人選擇,分只含酒水和只含小點心的。”吳小姐說,除了這些套餐外,當晚美羅城店還提供單獨的歡唱活動,小包間價格為200元1小時。她認為,楚女士所說的300元消費,可能是由于服務員沒有解釋清楚所致。
在與楚女士進行溝通后,吳小姐告訴記者,由于楚女士無法提供當時接待服務員的胸牌號碼,因此當晚的具體情況無法進一步查實。“不過我們會和楚女士繼續溝通,看是否能提供給她相應的補償,取得客戶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