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林先生最近比較郁悶,定做的家具不僅交貨延期,還幾次返工重做,要求退貨商家又不肯,令他左右為難。
林先生眼下正在裝修房子。上周,他向本報新聞熱線反映說,去年年底,他和妻子來到甬新家私商城,在一木業公司專柜看中了一只成品五斗柜和一套餐桌,又定做了一張床和一只餐邊柜。在訂貨單上雙方約定,4月中旬交貨,床的顏色和五斗柜接近,四件家具共10500元,林先生付了2500元定金。
林先生告訴記者,4月22日,木業公司發來一條手機短信,說可以交貨了,讓林先生付余款。次日,林先生來到公司在鄞州集士港的工廠,發現床還是白坯,工人師傅調色上漆后,和五斗柜顏色湊不到一塊。當晚,公司來電說,床已經做好了。第二天,林先生夫婦又來到工廠,發現工人們正在刨床背的漆,忙著修補,林先生說: “好好的床還沒出廠就折騰成這樣,我哪里還敢買呀。”
事后,林先生以木業公司合同延期違約、制作的東西與約定不符為由,要求退貨,但公司不肯,執意要林先生把貨買走。江東新河工商所同志進行了調解,也未成功。林先生說,實在不行,他只好到法院起訴了。
大前天,記者聯系了木業公司銷售主管王小姐。她說,公司并沒有違約,床的顏色不對可以重做油漆,這并不是質量問題,不能成為退貨的理由。此外,林先生定做的餐邊柜,是按照他家的踢腳線作了特別處理的,“退貨的話,我們賣給誰去?”
在這份訂貨合同中,記者發現雙方只約定了交貨日期、金額和家具制作的基本用材,卻沒有任何涉及違約的條款。林先生說,當初訂貨時根本沒有想到會惹出種種麻煩,現在想想,這合同訂得是比較馬虎。
定制家具緣何糾紛頻發?
近年來,定做家具逐漸被市民認可,以體現裝修個性化,但隨之而來的是糾紛頻發。新河工商所12315調解員老戴告訴記者,最近一年來,家具購銷方面的投訴增加很快,涉及到質量問題,也有價格、合同方面的爭議,因為家具行業糾紛目前還沒有細化的處理規定,調解往往很難。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的凌主任介紹說,近期有好幾個市民因為糾紛來申請家具質量檢測,這在以往很少,因為檢測是破壞性的,申請人要承擔風險。
市家具商會楊君淵秘書長告訴記者,出售的家具要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定做的家具也是有“規矩”可依的,一是依據樣品;二是必須配備使用說明書,但從市場情況來看,不少商家在銷售過程中存在缺陷。寧波有500多家家具生產企業,上規模的僅100多家,很多是作坊式小工廠,操作上不規范,而消費者對家具的知識了解不多,容易被誤導、 “糊弄”。如有個消費者訂購的紅木家具,用了1年長出了蟲子,商家往往會說是由于使用環境引起的,其實按國家規定,家具兩年內生蟲,就是質量問題。
當心格式合同“忽悠”消費者
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盧秘書長向記者介紹說,家具行業的投訴近年來有上升勢頭,與訂購合同不規范、單邊“格式合同”有很大關系。
據市家具商會和消保委的調查,目前家具訂購合同多由商家、家具企業自己制定,很多條款是保護商家的利益。如按國家規定,定金不能超過20%,但市面上一般按30%收取,超標現象普遍;在違約約定上,往往是消費者違約,定金吃沒,而商家則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不平等。此外,對于訂購家具交貨延期往往沒有違約約定,致使經銷商從中做手腳,損害消費者利益。據了解,目前市家具商會和消保委正在制定寧波市的家具、建材購銷的標準合同文本,以規范市場交易行為。楊君淵秘書長說,標準合同文本將首先在商會會員單位內推行,引導行業誠信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