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與知名裝飾設計公司簽訂裝修合同,裝修過程中施工質量差,投訴到消保委,經調查發現消費者竟然是遭遇了“套牌門”,其實是和另外一家套牌于該知名公司的裝潢公司訂立了合同。
今年3月4日,呂小姐與上海某知名裝飾設計有限公司簽訂裝潢合同,總價為88000元,并約定5月4日全部竣工。然而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水管出現嚴重漏水,施工質量很差,沒有按約定提供裝潢材料,與裝潢公司交涉多次無果。由于對方基本上停工,呂小姐也已先支付了 68500元,只好
求助“12315”。然而,消保委受理該案件并著手與裝潢公司聯絡后,得到一個令人奇怪的回答:該公司負責人稱沒有與呂小姐簽訂裝潢合同!再與呂小姐聯系得知,果然與其簽訂合同的另有其人。
在調解會上,裝潢公司遲遲不肯露面,多次催促之下一位姓顏的負責人終于出現了,并稱他才是與呂小姐簽訂合同的人,據稱他準備掛靠在這家公司,不料掛靠還未成功,就已經出現問題。顏先生當場表示將水管系統全部免費更換,保證不會再出現漏水,并同意支付違約金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