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受國際金融危機和經濟環境變化的影響,一些品牌專賣店經營者面臨諸多經營困境,部分原本“專一”的轉而額外做起了“雜牌”產品的生意。如果經營者未盡到善意提醒義務,消費者又疏忽大意,品牌專賣店買到雜牌貨并不奇怪。
天津消費者王先生在某品牌家具專賣店為新房添置新的家具,入住新房時才發現家具中的沙發和茶幾并非專賣品牌。奔著品牌而去,卻消費到“雜牌”,產生消費爭議是必然的。
為此,中國消費者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目前,按照我國相關法規,只要經營者所經營的產品不超出營業執照核定的經營范圍,專賣店不一定非要做到“專一”,專賣與否是企業自主經營行為。消費者在專賣店購買特定品牌商品時,要仔細查驗產品標簽或說明書,對是否符合特定品牌的質量要求進行常規確認。一旦發現專賣店以專賣為幌子,出售假冒偽劣商品進行消費欺詐的,消費者可以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