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房產質量周報第三十七期:“先交錢再驗房”合理合法嗎?
2022-05-09 中國質量萬里行 點擊:次
“關注房屋質量、共建美好生活”,中國房產質量周報第37期發布。
2022年5月2日-5月8日,中國質量萬里行共收到92條業主投訴信息,加上網絡監測的輿情數據,最終整理出10個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項目。具體來看,本周重點投訴項目涉及的開發商包括綠地集團、陽光城、遠洋地產、合能集團、中國通用新興地產有限公司、武漢凌峰置業有限公司、隆基泰和、置信集團、鄭州浩創集團、中南集團、和昌集團。
涉及的項目分別為綠地·海珀云翡、陽光城翡麗曲江、遠洋合能楓丹江嶼、通用中央公園、御湖園、隆基泰和鉑悅山、置信城·壹號院、浩創半山云府樓、中南·上悅城四期、和昌水發·新悅廣場。
重點投訴項目
經統計,十個項目涉及的問題包括:項目停工、延期交付、精裝修質量問題、虛假宣傳、降標減配等。
本期投訴項目中,中國質量萬里行重點關注遠洋合能楓丹江嶼、隆基泰和鉑悅山以及和昌水發·新悅廣場共三個項目。其中,陜西省西安市遠洋合能楓丹江嶼業主稱,因開發商拖欠施工單位工程款、合同糾紛、甲供材料供應不足等,項目屢次停工,交房時間從2021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0月30日。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鉑悅山業主稱,項目延期交付近1年,一期消防、電力、燃氣、窗戶、綠化等工程仍未完工,二期僅完成主體結構及二次結構,施工進度緩慢。山東省濟南市和昌水發·新悅廣場業主稱,對外宣傳為精裝商住Loft公寓,實為毛坯辦公用房,同時,業主需與開發商指定的第三方裝修公司簽訂裝修合同。
西安遠洋合能楓丹江嶼:屢次停工原因多樣
近日,陜西省西安市遠洋合能楓丹江嶼的業主稱:項目于2020年4月開工,3個月后因與施工單位合同糾紛而停工,至2020年12月復工,2021年因疫情、全運會、揚塵治理等原因,項目數次停工,2022年春節后,又因拖欠工程款項再次停工。
公開資料顯示,遠洋合能楓丹江嶼位于陜西省西安市浐灞歐亞四路以北灞河西岸,由西安合能萬利置業有限公司負責開發建設,為合能投資與遠洋集團共同開發的項目。項目占地面積為4.96萬平米,建筑面積為10.86萬平米,物業類型包括Loft、住宅和洋房,規劃建造13棟樓,可容納416戶在此居住。項目于2019年10月和2020年6月分兩批次獲得預售證,推出的1#、2#,4#-8#樓全部售罄。雙方合同約定于2021年12月31日交付。
另據遠洋集團2021年年報顯示,其在西安的土地儲備有7塊,分別為愛琴海購物公園、楓丹唐悅、楓丹江嶼、遠洋未央華府、遠洋涇河新城大數據中心、遠洋御山水和天鉑。其中,楓丹唐悅、楓丹江嶼正是遠洋與合能合作的項目,其權益占比均為24.5%。
對此,遠洋合能楓丹江嶼業主還提出質疑,“2020年8月,我們發現遠洋的名字從宣傳資料中抹去了,遠洋合能楓丹江嶼變成了合能楓丹江嶼,有消息稱遠洋已經撤資。”
就工程進度的問題,遠洋合能楓丹江嶼售樓處工作人員5月6日稱:“公眾號上發布的4月家書已經公示了工程進度,目前正按照這個進度安排推進,于10月30日完成交付。”針對業主質疑“遠洋撤資”的問題,該工作人員稱:“遠洋一直是項目的一個注資方,并未撤資,這個事情對于項目的開發、交付并無影響。”
涿州市鉑悅山:遭延期交付
近日,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鉑悅山業主稱,按照合同約定,開發商應在2021年8月31日、2021年10月31日前分別向鉑悅山一期、二期購房者交付商品房。然而,到了原本約定的交房日期,業主們收到的不是收房通知,而是延期通知。其中一期延至2022年6月30日交房,二期則延期至2022年10月31日交房。
公開資料顯示,鉑悅山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琉璃河107國道東,由涿州長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系隆基泰和旗下。項目總占地約600畝,建筑面積約54萬平方米,分為三期開發,規劃建造40棟樓,可滿足4090戶住戶居住。
業主稱,“距開發商承諾的鉑悅山一期、二期最終交房日期僅剩2個月和6個月。目前一期消防、電力、燃氣、窗戶、綠化等工程仍未完工,二期僅完成主體結構及二次結構。”鉑悅山是否再次延期,業主稱仍心存疑慮。
關于鉑悅山項目一期、二期延期交付問題,涿州市住建局于2022年4月29日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表示:“正在常態化進行調解,并責成企業制定了項目整體倒排施工計劃表及一期、二期交房承諾書,務必按照其承諾的時間節點如期交房。”
濟南和昌水發·新悅廣場:商住公寓變辦公用房
近日,山東濟南和昌水發·新悅廣場業主稱,“買房時,銷售人員告知為精裝雙鑰匙Loft商住公寓,實際上,新悅廣場的土地性質為商業用地,房屋性質為辦公。”
公開資料顯示,和昌水發·新悅廣場位于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奧體西路與花園東路交匯處西北側,由濟南惠昌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系和昌集團旗下。項目占地2.33萬平方米,建筑面積16萬平方米,是由公寓、商鋪、寫字樓等多種業態匯集而成的商業綜合體。
實際上,和昌水發·新悅廣場項目所在地塊原編號為“2013-G116”,在2013年9月由濟南鮑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1.8億元競得,用地性質為商業。該項目《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顯示,3#、6#房屋性質為辦公,4#、5#房屋性質為商務公寓。業主稱,“3#、4#、5#、6#均被包裝為商務公寓對外出售,其中,用途為辦公的3、6#樓,即新悅廣場主打的精裝雙鑰匙Loft商住公寓。”
對此,濟南市歷下區住建局房地產監管科工作人員5月7日稱,“如果宣傳的房屋性質、用地性質與規劃不符,即涉嫌虛假宣傳,業主可以組織收集相關證據,提交給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
重點投訴問題:先繳費后驗房
近日,包括靜園、信合˙龍江春天、東湖花畔、學辰大院、貽成學府壹號的業主投訴項目存在“交房流程不規范,強制先繳費才能看房、驗房”等問題。
對此,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玉臣認為,“不繳費不讓驗房”的這種做法是違法的,業主有權拒絕。之所以需要先驗房就是因為一旦收了房,很多風險就發生了轉移,而且驗房的時候發現問題比收房以后再發現能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實踐中,不少房地產開發企業會通過合同條款的方式要求購房者先行簽署協議繳納費用后才能驗房,并規定購房者拒絕簽署物業服務合同或者拒絕繳納上述費用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有權拒絕購房者驗房,并不承擔任何責任,這實際上嚴重侵害了購房者的合法權利。“如當房屋根本不具備法定交房條件的時候,購房者是可以拒絕收房的,同時要求開發商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而一旦收了房,再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很多時候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明星項目
上周,中國房產質量周報輿情研究室基于市場認可度、產品品質、服務品質及口碑四個維度,甄選出本期明星樓盤,包括青島市海曙云霞、濟南市銀豐玖璽城、南京市頤和源璟、惠州市華潤小徑灣以及深圳市萬科啟城家園。
中國質量萬里行將持續關注房產市場的動向,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監督作用,督促房企不斷提升產品質量,助推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有序發展,維護消費者權益,實現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掃碼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