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有道及員工侵犯商業秘密案敗訴 被判賠猿輔導50萬
2023-09-27 中國網財經 點擊:次
近日,裁判文書網公開信息顯示,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于2023年8月28日對網易侵犯商業秘密案做出終審判決:北京網易有道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網易有道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及員工王某的行為構成商業秘密侵權,連帶賠償北京猿力科技有限公司經濟損失50萬元及合理開支,并刊登聲明消除影響。
中國裁判文書網判決書(部分)
判決書顯示,王某于2018年2月入職猿輔導,擔任數學主講老師,在職期間與猿輔導簽訂了《保密和知識產權協議》,約定對經營信息等負有保密義務。王某于2019年12月跳槽到網易有道,對前公司實施侵犯商業秘密行為,并以成立QQ群發消息等方式,推廣“有道精品課”,對猿輔導學員進行誘導退課并轉至有道課程繳費。
網易計算機公司作為有道網、有道App經營者,網易信息公司作為上述網站及應用軟件的實際運營方,均系涉案QQ群中提及的“有道精品課”的獲益主體。在明知王某使用涉案學員ID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的情況下,仍然使用上述學員ID,存在明顯惡意侵權行為,構成侵犯商業秘密。
2021年10月,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王某及網易構成商業秘密侵權,判定停止侵權,賠償損失和消除影響。隨后,網易系兩家公司及王某就此上訴。
2023年8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終審:維持了一審關于王某、網易有道兩家公司構成侵犯商業秘密不正當競爭的認定,判決其連帶賠償猿力公司50萬元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并刊登聲明消除帶來的負面影響。
此案也成為公司勾連員工侵犯商業秘密敗訴的典型案例。9月20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了《前講師建群拉生源,新東家一起成被告》,深度剖析該起侵犯商業秘密的不正當競爭糾紛,以案釋法。
文章指出,網易信息公司、網易計算機公司在明知王某行為的情況下,并未制止王某及助教老師在涉案QQ群內推廣有道精品課的行為。因此,可以認定網易信息公司、網易計算機公司與王某就在涉案QQ群推廣有道精品課這一行為存在合意,構成共同侵權。
網易有道使用非正常手段獲取商業利益,上述案件并非個例。
今年以來,網易被多位名人密集訴訟。7月,網易利用蘇炳添奪冠影響力,在文章顯著位置植入商業宣傳信息,達到宣傳推廣其公司品牌及服務的目的,被判公開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3000元;此外,蔣勤勤、張丹峰、金巧巧等多位名人與網易有道多起網絡侵權案件在北京互聯網法院開庭審理中。
此外,2023年8月份,北京市教委發布線上培訓機構違規通報,網易有道以購書贈送學科直播課形式在暑期開展學科培訓,培訓主體、時間、課時數均違反相關規定,涉嫌無資質變相開展線上學科培訓行為。
北京市教委發布線上培訓機構違規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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