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昨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當前農業生產工作,審議并原則通過《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條例(草案)》。這部條例對災區學校、醫院等公用設施的重建做出了抗震設防方面的特殊規定。
會議指出,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時間緊、任務重,涉及方方面面,制定《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條例》,把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納入法制軌道十分必要。
《條例》草案明確了以人為本、科學規劃、統籌兼顧、分步實施、自力更生、國家支持、社會幫扶的方針和相關原則。對過渡性安置的方式方法、安置地點選址、配套設施建設以及資金和物資的分配使用等做了明確規定,要求安置資金、物資和臨時住所的分配使用公開透明。對地震災害調查評估、損毀的重要公共設施的工程質量鑒定以及地震資料收集、保存、建檔在《條例》草案中也有明確要求。
草案還確定了恢復重建規劃的編制主體、原則、要求和程序,要求編制規劃吸收有關部門、專家參加,充分聽取地震災區干部群眾意見,批準的規劃要及時公布。在實施恢復重建的責任主體和相關環節等方面,《條例》草案要求災后恢復重建優先安排交通、通信、電力、供水、住房、學校、醫院等,并對學校、醫院等公用設施的抗震設防提出特殊要求。最后,草案還明確了恢復重建的資金籌集與政策扶持原則,并對恢復重建資金、物資和工程質量監管做出了嚴格規定。
會議決定,該《條例》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后,由國務院公布施行。
此外,會議對搞好“三夏”生產、力爭全年農業豐收也做出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