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外管局擬與住房與城鄉建設部擬聯合規范外資進入房地產行業的問題,廣東社科院產業經濟研究所副所長黎友煥昨天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國房地產業的熱錢流入現象比較嚴重,而且目前對這些熱錢的監管基本上是空白的,缺乏切實有效的措施。
黎友煥是廣東省社會科學院重點課題組《境外資金在國內異常流動研究》組長。他表示,即便如此,相關法律條款的制定及實施仍然非常重要,即使不能做到完全監管,但相關措施的實行,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熱錢的投機行為,減少投機對房地產市場的破壞作用。
黎友煥提到,在過去,外資房地產企業的審批規格過于寬松,導致熱錢進入較為暢通,成本很低。除了外資房地產公司,還有一些投機熱錢,是披著FDI(外國直接投資)的外衣進入中國。黎友煥認為,這些資金在進入我國后,名義上可能投資某一實業,但實際上可能會借著購買工作用地、構建廠房等由頭,炒作房地產。此外,有些外資會通過虛報投資額度的方式,將投機熱錢 “混搭”FDI資金進入我國。例如外資企業針對一筆實業項目,向我國申報了10億美元的直接投資,但在實際生產中,只有3億美元用于這個項目,另外7億美元往往不知去向,實際上便是流入了房地產、股市等領域賺取投機利潤。
針對這些情況,黎友煥表示,由于外資的投資期較長,每筆項目的投資額全部進入中國會持續很久,這為監管帶來非常大的難度。“由于難以操作,我國在過去實際上是放棄了對這些資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