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不起經適房,又不能申請廉租房的低收入家庭以及新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和外來務工人員,將有便宜房子可住。按照太原市房管局剛剛制定的《太原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草擬稿,他們可租到比市場價便宜一半左右的房子。
建房:戶型60平方米以內
根據草擬稿規定,公共租賃住房(簡稱公租房)房源通過新建、改建、回購等方式多渠道籌集,主要由政府和企業建設。這類住房設計規劃,要充分考慮中等偏下住房困難家庭對交通、就業、就學、就醫等的要求,合理安排區位布局。同時,盡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設施較為齊全的區域,同步做好小區內外市政配套設施建設。
房屋面積要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以集體宿舍、單身公寓形式建設的,要按相關設計規范執行。配租面積將與申請人的家庭人口保障面積相對應,一兩人戶只能申請一室戶型,三口及三口以上家庭以兩室戶型為主。
據悉,目前市規劃、國土、六城區政府正在抓緊開展公租房的選址、土地供應計劃的編制工作。對于列入年度供地計劃的公租房建設用地,太原市將確保優先供應。
對象:供應城市"夾心層"
公租房將供應給誰?按照這個草擬稿,公租房主要供給本市既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標準,又無力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并逐步擴大到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新就業職工以及有穩定職業、在本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
企業利用自有土地出資建設的公租房,供應對象可優先用于本單位職工。已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賃住房。
租金:大大低于市場價
公租房的租金水平,由市物價部門會同市財政、房管部門綜合考慮各種因素確定,按年度實行動態制定調整。租金標準以保證正常使用、管理和維修為原則,原則上將控制在市場租金標準的一半左右。
"符合條件的,只能承租一套。""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員,對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不享有所有權、收益權和處分權。"按照這個草擬稿,公租房是不可以買賣的。政府投資建設或回購的,產權歸政府所有,由房管部門成立專門機構,配備專業人員,負責住房的租賃管理和維修養護管理。企業全額出資建設的,產權歸企業所有,由企業自行管理。
年審:瞞報房屋將被收回
根據草擬稿規定,公租房要由房管部門定期審查,不符合租住的要及時退出。退出后確有困難的,經房管部門同意,可以申請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延長租住期。延長期內,按同區域同類住房市場價格收取租金。
公租房承租人有瞞報或不符合條件等情形的,要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其承租的公租房。承租人在延長期滿后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同區域同類住房市場租金的1.5倍收超期租金。不符合條件的承租人拒不搬出的,房管部門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搬遷。
目前,太原市已開始征求各有關部門在公租房資金籌建、土地供應、金融支持、手續辦理、稅費減免、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措施和意見,市房管局將根據意見匯總、修改本辦法后,上報市政府審定發布實施。(趙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