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對閑置房屋收取一定的稅費,目的是降低閑置率。”市人大代表、北京當代律師事務所律師衛愛民建議,通過稅收政策打擊房地產投機行為,讓房子回歸到最核心的功能——居住功能上來。(《北京晚報》7月20日)
很多專家和人們對稅收調控房價寄予厚望,視其為殺手锏和猛藥,不僅熱議開征物業稅、房屋保有稅等,現在又積極倡議推出房屋空置稅。
通過稅收杠桿調節房地產市場,讓房價回歸本位,降低房地產泡沫,從理論上來說,是可行的。我們知道,稅收的基本職能之一就是調控經濟,指引人們的投資方向和經濟理財等行為。但是,現實情況并非如此,特別是在中國目前情況下,稅收絕不是調控房價的殺手锏和一劑良藥,也不應是被寄予厚望的猛藥。
目前針對房地產企業和行業開征的稅種并不少,如企業自建銷售行為(包括房地產企業)征收建筑業和銷售不動產兩道營業稅,稅率加起來為8%,另外還征收土地增值稅、印花稅(有的計入管理費)、企業所得稅、耕地占用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等。據央視經濟半小時調查報道,2009年下半年度,征收的各種稅費占房地產開發成本的20%。
以上稅收只反映房地產企業自建銷售,并沒有包括建成之后由買方繳納的各種稅費,如個人負擔的契稅、買賣雙方的印花稅、房屋出租的房產稅、經營用房產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轉讓房產的個人所得稅、物業管理費等稅費。
應該說,如果稅費能夠調控房地產市場,醫治房地產市場弊病,那么我們國家這么多的稅收就能夠管住房地產市場。但是目前并沒有管住,相反,稅收有時候被指責為推高房價的一大禍水。
為什么稅收杠桿調控不了中國房地產市場呢?根本原因有三。
一是房地產市場完全背離市場經濟規律。房地產市場最核心的兩大因素——土地和資金,幾乎完全掌握在地方政府手里,由此,使得房地產市場脫離供求關系軌道,沒有按照市場規律發展運行。稅收在健全法制下的市場經濟中才能發揮調控作用,目前難當調控房地產的重任,充其量只能打打擦邊球。二是中國財政體制不健全,使得房地產成為地方經濟的發動機,直接帶動了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和城市建設的推進(政績工程)的發展,這兩大結果使得地方政府極易成為房地產最大的保護傘。三是法制不健全決定中國政府對房地產炒作行為“望洋興嘆”。中國房地產市場背后不僅有地方政府利益,還有國際熱錢、國內炒房團等投機炒作因素。但是,目前鮮見運用法律手段打擊這種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報道。
其實,回顧這幾次大的政府利用稅收調控房價舉措,發現稅收在房地產市場的調控力量是微弱的。比如今年5月份,國家稅務總局針對房地產市場,出臺了加大土地增值稅與企業所得稅清算工作的通知,在市場上解讀為對房地產進行稅收調控的信號。但是,目前來看,收效并不明顯,根據半年經濟數據年報,6月份全國70個大中型城市上半年房價仍然上漲11.4%,環比有所下降,但是下降幅度僅為0.1%。
同時,據國家電網統計,從用電量測算目前有空置房屋6540萬套。相比于A股市場從6000多點的高位一路下挫,直至今日的3000多點寬幅震蕩的影響來說,稅收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作用視如草芥。當然,作為建設市場經濟發展長遠來看,稅收的作用還是不容忽視的,好比西藥和中藥治病,稅收沒有西藥的功能,則會發揮中藥的打通血脈、調理養胃的長久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