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70個大中城市基本分類以上類別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同各城市基本分類以上類別價格指數。
(二)二手住宅銷售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
⒈各城市基本分類月環比價格指數
⑴ 計算各基本分類中選中的二手住宅的環比指數
(2)計算全市基本分類環比價格指數
采用雙加權計算全市各基本分類的環比指數,即分別利用本月銷售面積和金額作為權數計算價格指數,然后將兩個價格指數再簡單平均。
⒉各城市二手住宅銷售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同各城市新建住宅價格指數。
⒊70個大中城市二手住宅銷售價格指數的匯總方法
⑴基本分類環比價格指數
根據70個大中城市基本分類月環比價格指數分別利用各城市本月銷售面積和金額作為權數計算價格指數,然后將兩個價格指數再簡單平均計算。
⑵70個大中城市二手住宅銷售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同70個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銷售價格指數。
七、數據資料的報送規定
(一)網簽數據。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城市(不含拉薩市)、計劃單列市等35個大中城市房地產管理部門按國統字〔2010〕93號文件要求的內容與時間向當地國家統計局調查總隊或調查隊提供基礎數據。相關調查總隊、調查隊將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經過過濾的、上個自然月的新建住宅交易網簽數據用專用存儲設備拷貝,并按照統一規則進行標識。
(二)二手住宅報表數據。各有關城市房地產管理局、房屋中介公司等按照國統字〔2010〕 號文件要求的內容與時間向當地國家統計局調查總隊或調查隊提供自然月度基礎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