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8月19日
地點:龍泉市人民法院
公訴對象:潘新元
公訴事由:挪用資金罪
出事前,潘新元是龍泉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巖樟分社的主任。
39歲的他,在同事眼里是個很老實的人。昨天,大家才發現,潘新元居然是個造假高手。
根據檢方指控,他在2001年3月到今年3月間,利用巖樟分社主任和信貸員職務之便,私刻107枚私章,偽造和冒用了84個名字辦理貸款手續,給自己“貸”了88筆款子,挪用181萬元公款。
潘新元挪用的這筆錢,“是該信用社40%的可控資金”,其中,有一半都被他用來買彩票了。
潘新元是個典型的彩票迷。因為有好幾次買的彩票,跟大獎只相差一個數字,潘新元就有了繼續買下去肯定能中獎的心理,“中了大獎,就還挪用的錢。”
可惜,大獎沒中到,漏洞卻越來越大。
除了買彩票,剩下的錢被他用來買房、裝修、支付貸款利息。
被冒充的84人當中,有65人是他虛構的。
但不管是虛構還是冒用,想從信用社貸出款來,得填寫借款申請單,還要借款人、擔保人以及審核人簽名才行。
潘新元是怎么蒙混過關的?昨天,龍泉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的同事說,審核人一欄,有時他寫的是自己的名字,有時則是他模仿了信貸員的筆跡。
同事說,潘新元練了近20年書法,寫一手漂亮字,以前還在系統內部的書法比賽上獲過獎——在不少借款申請單上,他會用行書寫個名字,再用正楷寫另一個名字。
由于農民貸款一般是小額,且放貸范圍相對寬泛,潘新元每次“貸”也都是2萬元、3萬元這樣的小數額。
貸款到期要還的時候,他也有變通的方法。比如,李四的期限到了,他就會用張三的名字再貸筆錢還上,完了之后他還會讓李四續貸。
今年3月,龍泉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貸款審核時發現了問題。隨后,潘新元自首。
昨天,潘新元對指控并沒有異議,他最終因挪用資金罪獲8年6個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