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海保監局向上海賽福保險代理、上海盛大保險經紀、上海錦途保險代理、上海極至保險代理和上海圣澤保險代理等5家違規經營保險業務的保險中介機構及其高管,下發了10道行政處罰決定書。據了解,這些保險中介機構因未按照監管規定投保職業責任保險,或向投保人返還傭金和保費折扣等違規行為,受到保險監管部門警告及罰款的處罰。
違規退保職業責任險
經查實,上海圣澤保險代理于2008年6月投保了保險期限1年的保險代理人職業責任保險,于2008年7月12日進行退保。隨后該公司未再次投保職業責任保險或繳存營業保證金。
上海盛大保險經紀于2008年6月投保了保險經紀人職業責任保險,于2008年8月15日辦理退保;又于2009年6月投保了保險經紀人職業責任保險,于2009年7月22日再退保。退保之后,同樣未再次投保職業責任保險或繳存營業保證金。
根據《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第40條和《保險經紀機構監管規定》第40條:保險專業代理公司和保險經紀公司投保職業責任保險的,應當確保該保險持續有效。
上海保監局對未按規定投保職業責任保險或者未保持職業責任保險的有效性和連續性的保險專業代理機構,處以2萬元罰款;對該機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1萬元。
保險中介機構未保持職業責任保險持續有效,很可能將會影響被保險人的利益。個別中介機構由于生存狀況艱難,為了減輕保險費支付壓力,私下采取“年檢前投保,年檢后退保”的對策。
據知情人士處獲悉,近階段,保險監管部門進行了大規模的保險公司中介業務規范檢查,查實了這種原先較為隱蔽的違規行為,并果斷給予處罰。
違規給予合同外利益
2008年,上海錦途保險代理在代理車險業務過程中,共向中間人和客戶返還手續費達到140萬元。上海極至保險代理2008年度以差旅費、辦公費或通信費等名義變相向投保人支付保費折扣13萬元。
這些行為已經違反了《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第102條:保險代理機構在開展業務過程中,不得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規定。上海保監局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向違規保險中介機構施以1萬元的行政處罰,并給予相關負責人警告和罰款處罰。
2008年,上海車險市場手續費居高不下,嚴重超過監管部門“15%+4%”的標準水平。然而,保險代理機構在獲取高額手續費的同時,卻未能使自己的錢包鼓起來,絕大部分利益都流向了中間人或者投保人。去年,上海保險代理公司在手續費收入同比增長21%的情況下,全年虧損達1830余萬元。
上海市保險同業公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保險中介機構向投保人支付合同外利益的行為,會造成保險市場惡性競爭,從而嚴重侵害整個保險行業的利益。投保人或許看重眼前的蠅頭小利,但保險公司長期虧損,最終還是要影響后續的理賠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