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孫 聞 萬 勇
本報訊 “如果渣打客戶經理沒有向我宣稱這款產品漲跌無懼,我可能就不會做出購買這款產品的決定。而現在這款宣稱無懼漲跌的產品已經深度虧損60%,渣打是否應該承擔涉嫌欺騙或者是誤導的責任?” 本報關于渣打銀行理財產品投資者欲集體提起訴訟事件報道后,連續兩日收到更多投資者致電投訴。深圳投資者王先生(化名)日前赴本報講述了他在渣打投資理財的經歷。
漲跌無懼卻深陷虧損
王先生出具給記者的該款理財產品宣傳材料顯示,這款產品名為渣打銀行“聚通天下”代客境外理財計劃QDI-I200710。王先生稱,他于2007年10月份投資3萬美元購買了渣打銀行該理財計劃,回憶當時的情況,王先生稱,該產品最讓他心動的地方在于宣稱“不懼漲跌”。
“當時客戶經理介紹說,這款產品具備攻守雙重策略,在預期上漲環境下會放大投資、增加收益;而在市況不佳時會賣出指數組合,獲得收益。”王先生表示,正是這個所謂的漲跌不懼宣傳讓他覺得該產品十分穩健,于是做出了投資決定。
然而現在這款宣稱“漲跌無懼”的理財產品卻出現了嚴重虧損,“0710現在賬面價值還剩下了40%。”王先生說,記者從渣打銀行公布產品資料顯示,該產品于2012年12月13日到期,截至2009年2月19日數據顯示,產品凈值為40.2。
王先生表示,既然產品說明書上注明了漲跌不懼,現在出現了大跌,那么渣打就必須給投資者一個交待,給投資者一個漲跌不懼的結果。“實際上,漲跌不懼這個宣傳對我做出投資決定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現在產品出現了巨大虧損,渣打是否應該承擔涉嫌欺騙,至少是誤導的責任?”王先生質問說。
做空機制沒有啟動?
據王先生介紹,當時渣打銀行工作人員對上述問題的答復是“該理財計劃的做空機制沒有啟動”。
深圳某資深律師對此表示,按照正常程序,銀行向客戶銷售理財產品時,應該提示產品的投資結構特點,并講解啟動各種不同機制的條件,比如上述產品的做空機制,但這些對于普通投資者來說則太過專業了。
“投資大幅虧損了60%還沒有啟動做空機制,這是說不過去的。”王先生表示。
律師表示,這需要弄清楚幾個方面的問題,如果說做空機制沒有啟動,一方面可能是產品本身的設計就有問題,即使出現了大幅虧損還是啟動不了做空機制。第二是銀行對百年未遇的金融危機估計不足。第三,銀行在技術上可以啟動,但在操作上沒有及時啟動。
上述律師認為,對于銀行而言應對投資者盡到告知的義務,不能就靠銀行自己創造的幾個名詞來掩蓋投資模式。中國市場本來是新興市場,并不是每個投資者都是投資專家,銀行推銷理財產品,必須盡到告知的義務。
風險揭示書提示不足?
其實,對于銀行來說,風險揭示書是銀行推脫責任的一把尚方寶劍。只要客戶簽署了風險揭示書,一旦出現問題,銀行就很容易推脫責任。
就渣打銀行此次理財計劃與投資者簽署的文件來看,其對流動性風險、匯率風險、市場風險都做了風險提示。不過,律師認為,所謂的“流動性風險、匯率風險、市場風險……”這些都是名詞,應該告訴投資者這些名詞揭示的內涵是什么。
該律師表示,銀行工作人員作為專業人士應盡告知義務,比如,提示“匯率風險”就不能僅僅停留在這幾個字上面,應該揭示其內涵,告知投資者目前和可遇見的未來匯率所存在風險,可能出現的情況,讓投資者有一個具體的認識。
壓力測試不全面?
另據深圳某銀行資深人士介紹,任何理財產品的設計必須進行壓力測試。所謂壓力測試,就是測試在極端情況下理財產品投資的表現。這也是監管層要求的,必須對極端情況下的投資有所保護,且應該告知投資者在極端的情況下會出現什么結果。
該人士表示,其實現在不少理財產品是與衍生產品掛鉤的,但衍生品是一個非常專業的領域,就算是銀行本身的工作人員很多都對衍生產品不了解,更何況是普通的投資者。所以,銀行在前臺做營銷的人絕大部分都不能把理財產品中的衍生品向客戶講清楚的。由此,投資者又如何能真正了解產品本身的投資結構呢?
事實上,就理財產品而言,只有設計和風險管理的人才最清楚產品的情況,而對于產品設計和風險管理的人來說,首要關注和保障的是銀行的風險,對客戶風險的保障很難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