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明知朋友要詐騙他人錢財,滎陽市農行一職員還私自篡改儲戶的銀行卡密碼,致使儲戶被騙28萬元。昨天,鄭州市上街區法院審結一起詐騙案,分文未得的銀行職員李增群被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
現年50歲的李增群系中國農業銀行滎陽市支行高山儲蓄所職員。2004年6月中旬,張仁杰(滎陽市人,已死亡)以買賣鋼材為名,誘騙馬某在滎陽市農業銀行存入現金28.5萬元作為貨款,存折由馬某持有,銀行卡交給張仁杰。2004年6月30日,張仁杰找到李增群,要求幫忙篡改馬某的銀行卡密碼,并承諾給其好處費。李增群明知張仁杰要實施詐騙,仍利用職務便利幫助張仁杰篡改了馬某農業銀行卡的密碼。后張仁杰伙同被告人王保河取出馬某的存款28萬元。
鄭州市上街區法院依法判處李增群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1萬元,判處王保河有期徒刑10年零6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線索提供朱藝枝張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