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新華社報道
中共中央近日印發了《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
《工作規劃》提出,加強對財政資金和金融的監管。強化對國有金融企業產權和上市金融企業股權交易的監督,規范上市金融企業股權激勵制度。建立健全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健全金融企業內控機制,提升監事會和內審、稽核、合規、監察等監督機構的專業性和獨立性,加強案件防控工作。
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監管。充分發揮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政府職能部門和外派監事會的作用,加強對企業國有產權和上市公司國有股權交易、重大投資決策等事項的監管。加強對企業重組、改制、破產和國有資本運營各個環節的監管。加大對國(境)外國有資產監管力度。開展對國有企業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運作事項及重要人事任免等實行集體決策情況的監督檢查。
推進財稅、金融和投資體制改革。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規范預算資金分配,完善和規范財政轉移支付制度,逐步向社會公開預算內容和轉移支付情況。完善國庫集中收付運行機制,健全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深化“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體系。切實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納入基金預算管理。推進黨政機關領導干部及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職務消費改革。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管制度,嚴格執行資產配置管理辦法和配置標準。進一步改革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制度,繼續清理規范津貼補貼。積極穩妥地推進稅制改革,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強化稅收調節。規范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嚴格控制稅收減免。深入推行辦稅公開,健全稅收管理員制度。完善金融企業公司治理,建立健全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健全支付監管體系,完善賬戶管理系統,依法落實金融賬戶實名制。完善反洗錢合作機制,逐步將特定非金融機構納入統一的反洗錢監管體系,加強對大額資金和可疑交易資金的監測。完善防范和查處上市公司信息虛假披露和市場操縱等行為的制度。制定《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規范企業投資核準制、備案制。健全政府投資項目決策機制,完善重大項目專家評議和論證制度、公示和責任追究制度。推行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
推進國有企業改革。深化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大型國有企業董事會建設,未設立董事會的企業逐步實行黨委(黨組)書記和總經理分設。推進國有企業監管體制改革。健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和企業重大決策失誤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國有企業及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主導地位企業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健全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薪酬制度和國有企業管理層投資持股制度,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國有金融資產、行政事業性資產和自然資源資產監管制度,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國有企業監管體制。
推進現代市場體系建設及相關改革。完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制度。規范土地征收和使用權出讓制度。推進產權交易市場建設。建立完善國有產權交易監管法規體系,實行企業國有產權進場交易。完善企業國有產權和上市公司國有股權交易監管措施,重點建設和推廣使用信息監測系統,實現交易動態監管。加強產權交易行業自律組織建設。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健全社會信用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