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調查發現八成乘客購汽車票時買了保險,其中僅10%經激活生效
未生效的近百萬元“激活險”資金如何處理?保險公司返點給車站的資金又作何用途?連日來,本報車票搭售“激活險”系列報道引起各界關注,業界網站紛紛轉載,并在金融保險行業激起巨大反響。省客集團、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湖北分公司昨日均登門回應。
每月近90萬未“激活”
日前,記者在宏基、傅家坡等4家客運站采訪時,在每個站隨機調查了30名乘客,每個車站大約有24人購買了“激活險”,即有約80%的乘客購買了“激活險”。
省客集團日均客流量為4萬人,照此計算,每天就有3.2萬人購買了“激活險”。以每人購買1元的“激活險”(根據票價不同分為1元、2元兩種面值)來保守計算,該集團四大客運站一個月的售險金額達近百萬元。
而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湖北分公司相關負責人日前坦承,“激活險”目前的激活率只有10%。也就是說,90%的“激活險”并未生效,其中存在的“黑洞”一個月近90萬元。
省客集團下屬的漢口一家長途汽車客運站負責人昨日告訴記者,三四月份時按照集團的統一部署,該站與人壽保險合作實施“激活險”,目前屬于出行淡季,該站的日平均旅客量為5000人左右,但并非全都搭售了“激活險”。
該負責人表示,“激活險”目前只是試驗階段,從反映來看,乘客并不太適應,他們也正與保險公司協商改進辦法。
車站返點8%說遭質疑
此前,業內人士接受記者采訪時稱,“激活險”返點給車站的金額為40%-70%。上述車站負責人對這一說法并不贊同。
“哪有這么高,只有8%。”該負責人稱,返點資金主要用于售票員獎勵、車站活動宣傳。為了提醒旅客,他們還制作了眾多標語張貼在大廳內作為提醒。同時他也強調,“我們在省市物價部門都走了正規程序,都是統一進賬納稅的。”
“激活險”車站方面只返點8%的說法,遭到了不少汽車票代售點的質疑。曾代售武昌宏基客運站汽車票的老板陳鵬(化名)稱,他所經營的代售點在保監會實名制投保登記規定出臺前,是托朋友從保險公司購買1-3元的保險,再提供給顧客按自行需要選擇。當時,保險公司給他的返點是30%。“因為銷量比較小,所以返點也少。車站銷量這么大,怎么可能只有8%。”陳鵬說。
(長江商報記者 羅義)
◇關注
讀者三問“激活險”
“我是個生意人,經常在外面跑,要不是看到《長江商報》的報道,到現在也不會知道自己居然買了那么多‘冤枉’險。”昨日上午,家住武昌的張先生致電本報。
“作為一名乘客,我很生氣這樣糊里糊涂地被車站和保險公司蒙騙。一兩塊錢對于一個人來說不算什么,但是根據每天車站的客流量算總賬,數字還是很嚇人的。”張先生提出了自己的3點疑問,希望車站方面和保險公司予以解釋。
記者采訪了中國人壽保險湖北分公司團體業務部總經理劉樺,試圖解答讀者的質疑。
1問:與車票一同出售,是否涉嫌捆綁銷售?
“如果車站真的存在搭售保險現象,那就是售票員的不對。我們會與車站溝通,告知售票員一定要向乘客說明‘投保自愿和購保激活’事宜。”劉樺承認,是他們工作沒有做好,近日將向車站售票窗口說明哪些內容需告知乘客,還消費者以知情權。
2問:保險公司是否有義務為乘客激活保險?
“‘激活險’可以由乘客激活,也可以由我們保險公司工作人員激活。讓乘客自助激活,是為了落實保監會提出的實名制要求。如今這種激活方式給乘客帶來了諸多不便,我們感到很慚愧。”為此,保險公司拿出了最新的方案。
劉樺說:“我們將重新設計激活卡單,在醒目位置提示消費者激活的相關事由,同時在下方留出空白,方便不愿自助激活的投保客戶簽名并留下身份證信息,然后由我們代其激活保險卡。”
如此一來,乘客決定如何激活保險卡時便多了一種選擇。
3問:車輛保險和乘客保險是否有重復之嫌?
“車輛保險屬于責任險,乘客保險屬于人身意外險,兩者的性質不一樣。”劉樺解釋,乘客買雙險意味著上了雙重保險。但發生一般性車禍事故,賠付醫療費時,兩種險確實有重復,中國人壽只承擔車輛保險賠付后剩余的賠償金額;如果事故導致乘客重殘或死亡,則兩種保險不重復,都需要按相關約定各自對投保人給予相應賠付。
◇聲音
“‘激活險’是拿乘客生命開玩笑”
武漢市社科院研究員 張軍
“車站搭售保險是暴利經營”
“車站利用其壟斷地位,讓乘客在不太知情的情況下購買保險,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
武漢市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張軍認為,車站有義務告知乘客,購險自愿,并提示乘客保險卡需要激活。“車站的態度很曖昧,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縱容售票員搭售保險。”
“無利不起早!”張軍分析,車站對此樂此不疲,源于他們和保險公司之間存在一種利益捆綁關系。“雖然購買車票保險本身需要支付成本,但它的成本非常低,投入小產出大,算得上是暴利經營。”
對于車站辯稱已在站內某些位置貼出提醒的說法,張軍認為,“只有通過有效提示,讓乘客自愿購買,才算是合法出售。”
武漢市政協委員 張忠華
“萬一出了意外,誰擔得起這個責任?”
“我最近一直在看你們的報紙,《長江商報》把這個事情披露出來,做了一件大好事,不然百姓不會知道。”昨日,武漢市政協委員張忠華接受記者采訪時,言辭犀利地痛斥“激活險”,認為車站此舉是自毀形象。
“首先,車站方面的做法非常不對,他不能不提醒乘客激活。萬一出了意外,誰擔得起這個責任?人命關天,這不是在拿乘客的生命開玩笑嗎?”張忠華說,他也曾在買車票時買過保險,與多數乘客一樣,他也以為買了就算生效。“保險卡上的字印得很小,把說明事項放在角落,眼睛差一點的,根本看不見寫的什么。保險本來就是為百姓生命安全考慮的,應該實實在在為老百姓服務,現在卻涉嫌商業欺詐。”見習記者 馬秀佳
省客和人壽保險登門中肯表態
雙方正在積極溝通,將慎重對待“激活險”
昨日下午,中國人壽保險湖北分公司和湖北省公路客運集團相關領導專程趕到本報,誠懇表態,稱合作雙方正在積極溝通,協商處理“激活險”的相關辦法。
同時,昨日本報報道中提及的省客集團黃姓負責人特意向記者表達了歉意,認為在前日的采訪溝通中存在誤會,措辭不當,希望記者諒解。
◇律師說法
銷售“激活險”有借機斂財嫌疑
“投保不應該由乘客來聲明是否購買。”湖北首義律師事務所范金國認為,車站工作人員應該主動詢問乘客是否需要購買保險,沒有征得乘客同意就直接收取保險費的做法,侵害了消費者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的權利,屬于強制交易違法行為。
同樣,售出保險者應尊重乘客的知情權,告知乘客需要激活等事項。
范金國說,按照保險法規定,投保人支付保險費的同時,保險人就應當保障投保人開始享受保險利益的保障,不能以要求投保人來激活的方式讓合同生效,保險人應當主動激活合同,這既是保險人的法定義務,也是其合同義務。
范金國建議,保險公司可以在車站碼頭等地現場辦公,銷售短期意外傷害保險,保障保險合同立即生效,達到短期意外傷害保險的設置初衷,而不能以要求投保人激活保險合同的方式來借機斂財。
(長江商報見習記者 馬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