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訂好的房間卻被告知客滿,我只好睡在酒店大廳。”
昨日,來北京出差的劉先生向本報熱線反映,昨日凌晨他入住北京望京華彩快捷假日酒店的遭遇。對此,酒店解釋稱,因預訂增加導致無房,并向劉先生書面致歉。
劉先生說,16日,他通過網絡在北京望京華彩快捷假日酒店預訂了19日及20日兩間客房,酒店發郵件確認預訂成功。18日上午,酒店客服打電話給他,表示需通過信用卡擔保訂房。“我留下了信用卡卡號,客服為我提供了入住確認號碼。”
昨日凌晨12時許,劉先生到達該酒店,被告知已沒有房間。劉先生說,他不同意換酒店,無奈之下,就睡在了酒店大廳的沙發上。
“酒店客滿,應該提前告知客人,以便客人及時調整”,劉先生認為該酒店有失誠信。昨日下午,劉先生離京,酒店倪姓經理通過郵件向劉先生在京同事出具了道歉信。
劉先生說他經常通過網絡或電話進行異地訂房,很多商家都要求使用信用卡擔保預訂房間。這一定程度上規避了酒店的風險,讓客人無法毀約。但對消費者的利益卻無法保障。“到了酒店沒房間,只能干著急。”
劉先生建議,信用卡擔保訂房細則有必要寫進“消法”。如客人預訂房間,去了酒店卻沒房間了,酒店應給予相應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