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網訊 (通訊員 石麗麗 記者 周毅)近日,在揚讀大一的小吳和小高吃盡了一培訓公司的苦頭。雙方發生糾紛后,培訓公司玩起了失蹤,小吳和小高白白送給對方1000多元培訓費。
沒帶錢可派人陪同去取
上月中旬,小吳和小高準備報名參加校外培訓。正當他們物色培訓課程時,南京某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將其在揚舉辦“西點職業素質培訓”的免費體驗門票送上了門。“反正是免費的,先去聽聽看!”兩人便興沖沖地前往市中心某賓館參加了該體驗課程。
在短暫的體驗培訓后,該公司分別跟兩人進行了長達半小時的單獨交談,其間要求他們填寫一份參加“西點職業素質培訓”的信件,并稱該培訓對在校大學生優惠300元,現只收680元/人。經不住對方游說,吳和高二人稀里糊涂地答應參加。當兩人表明身上沒帶這么多錢后,對方熱情地表示可派人陪同他們一起去取錢。就這樣,吳、高在當天上午便各自交了680元的培訓費,而對方僅給他們開具一張普通收據。
培訓公司“人去樓空”
在交完錢的當天下午,吳、高二人得知,其剛剛報名參加的定于11月20-22日的培訓與學校課程有沖突。于是,二人隨即來到該公司告知不能參加培訓的原因并希望能退回費用。但該公司搪塞說“錢已被會計帶走,無法退款”,“過幾天再說”,“回去等通知”……隨后幾天,該公司要么回應“再等通知”,要么就不予理睬。萬般無奈下,吳、高求助廣陵消協。
廣陵消協隨即聯系轄區工商部門介入調查。汶河工商所查證發現,該培訓公司系從外地來揚進行培訓服務,應到揚州教育部門登記,但該公司并未如此;該公司曾與賓館簽訂一份“會議室租用協議”,租用期限僅為10天,截至11月15日到期。由于吳、高二人在11月26日才到消協投訴,該公司早已“人去樓空”。
消協部門提醒說,參加培訓一定要挑選有實力、口碑好的職業培訓機構,一定要查看對方資質、營業執照及相關部門的認證。此外須索要正規發票,一旦發現自己權益受損要及時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