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訊(記者郭志霞)伊蘭特汽車在高速路上行駛時無故發生側滑,撞向公路護欄,車毀人傷。郭女士和其嫂子王女士以該車存在質量瑕疵為由,將北京現代汽車有限公司以及經銷商北京勝鴻都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昨天,朝陽法院對該案一審判決認為,原告已舉證證明事發時車輛首先出現側滑,該現象是裝有防側滑系統車輛在正常駕駛時通常不應發生的;該車在事故發生時左前輪脫離車體,部分路面只留下三條剎車拖痕。如左前輪脫離車體是在事故發生的最初期,之后才發生一系列碰撞,較大程度上表明該車在輪體部位存在缺陷;如左前輪脫離車體是在事故發生過程中遭遇碰撞由外力引起,在發生碰撞之前的制動中出現三條剎車拖痕,則表明該車制動系統存在缺陷或輪體部位存在缺陷。在現代公司未舉證證明其免責的情況下,法院推定事發車輛存在缺陷,并與事故的發生存在因果關系。
??法院判決現代公司和銷售公司連帶賠償郭女士各項損失共計9795元,銷售公司賠償王女士同等規格的車輪一只,對該車進行修理,并承擔相應修理費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