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機動車保有量的增加,機動車排氣污染已經成為城市污染的重要源頭。最近,青島市立法限制機動車排氣污染,對機動車實行分類管理制度,達不到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不準上路行駛。
據青島市環保局局長高巖介紹,目前青島市機動車保有量已超過130萬輛,由于機動車增加過快,一部分機動車質量標準不高,加上城市道路交通狀況等客觀因素的影響,造成機動車排氣污染日益加重。青島市大氣污染類型正在由煤煙型向煤煙、揚塵與機動車污染混合型轉化。根據環保監測部門對主要交通干線兩側環境空氣的監測,交通干線兩側人行道空氣中,機動車排氣污染占空氣污染總量的一半以上。
青島近日出臺的《青島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規定,對在本市登記和外地委托本市代檢的機動車,實行機動車環保分類合格標志管理制度(摩托車除外)。對排氣污染控制水平較高,污染較輕的機動車發放綠色環保合格標志;對排氣污染控制水平較低、污染較重,但符合制造當時排放標準的機動車發放黃色環保合格標志。(張曉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