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質檢總局今晚披露,中國實施《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四年來,共召回缺陷車輛量累計達一百八十四萬輛,共有五十四家國內外汽車企業實施了一百五十次召回,涉及車型一百七十四種。
二00四年十月一日,由中國國家質檢總局、國家發改委、商務部、海關總署四部委聯合簽署《缺陷汽車召回管理規定》正式頒布實施。自此,中國產品召回制度正式登上歷史舞臺。
從中國汽車召回的情況看,越來越多的企業正在理解和自愿地實現缺陷產品召回。據統計,目前中國實施主動召回缺陷汽車的廠家共五十家,約占汽車總生產廠家的百分之六十一。
經過四年的“磨合期”,如今消費者對于召回的態度也由過去的一知半解變成了支持擁護。網絡調查顯示,百分之九十三點四的消費者認為實施汽車召回制度很有必要。
分析人士稱,汽車召回的實施,對于處理相關產品的質量安全問題,尤其是對由于設計、制造原因而產生的,并且已經流入市場,危及公共安全的批量性缺陷產品的解決,提供了有效的途徑。
同時,產品召回制度是保護公共安全的制度,它通過發現、確認、消除共性的問題,來達到消除潛在安全風險,保護公眾安全的目的。
中國國家質檢總局有關人士表示,四年來實施汽車召回的實踐表明,缺陷產品召回管理工作是一項以后市場管理為重點,以企業為責任主體,利用政府公共資源對市場實施監管的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它不僅可以從源頭上消除缺陷產品對公眾人身安全造成的危害,同時可以促進企業之間的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