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汽車業內的一樁合資事宜吸引了媒體的眼球:比亞迪董事長王傳福與戴姆勒董事長蔡澈簽署合資合同,在中國成立了深圳比亞迪·戴姆勒新技術有限公司。合同規定,合資公司的注冊資本為6億元人民幣,雙方各占一半股權,將為中國市場開發電動汽車。該電動汽車將結合戴姆勒在電動汽車結構和安全領域的技術以及比亞迪的汽車電池和驅動技術,雙方將共同創立、共同擁有該電動車品牌。目前,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有待相關政府部門批準。
多數業內人士均十分看好此次合作的前景。比亞迪董事長兼總裁王傳福表示,“與戴姆勒公司一起,比亞迪在發揮雙方優勢并創立電動汽車新品牌方面已經取得了進展。”戴姆勒董事長蔡澈表示,戴姆勒在電動汽車架構方面的先進經驗與比亞迪電池技術及電力驅動體系方面的出色之處將是一個完美融合。科技部“863計劃”電動汽車項目相關專家也表示,比亞迪在電池方面有專長,戴姆勒在傳統汽車領域非常出色,它們的聯姻對推動國際電動車技術的成熟有很重要的意義。
但是,也有一些不同的聲音。“包括通用、戴姆勒在內的跨國公司,已經研究電動車技術40多年,難道戴姆勒真的看中了比亞迪的技術?實際上,這次合作類似于第二次‘市場換技術’,戴姆勒可以借助比亞迪對中國市場的熟悉,占領廣闊的中國電動車市場。”國外也有媒體認為,中國希望成為電動車領域的全球領先者,計劃到2015年電動車銷量占全球電動車銷量的25%。在電動車市場容量上,全球沒有哪個國家可以和中國相媲美,這是戴姆勒與比亞迪合作的根本誘因。
《華爾街日報》的評論認為,包括戴姆勒在內的許多國際車企都對中國電動車市場抱有“雄心和激情”,原因之一就是它們對中國政府對電動車的支持力度有很大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