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充電站300萬支持
根據四部委《關于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車汽車補貼試點的通知》,試點城市政府是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的實施主體和責任主體,除了要安排一定資金并出臺相應配套政策措施,對新能源汽車購置和使用重點給予支持外,還要重點對充電站等基礎設施建設、電池的報廢及回收體系建設等給予支持。
關于對充電站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措施,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有關負責人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現在也正在擬訂細則,基本思路與2009年的政策一致,并更為具體。
對于充電站等基礎設施的建設,上海在2009年出臺的《關于促進上海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規定》中已有涉及。其中提出,“對配套設施的設備投資給予不超過20%且不超過300萬元的資金支持。鼓勵和支持電力公司等企業參與充電站等配套設施的建設。”
今年5月7日,在世博專題新聞發布會上,上海又透露了充電站下一步的建設計劃。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周敏浩表示,目前,上海世博園內正在進行世界規模最大的新能源汽車示范運行,未來上海初步計劃建設7-10座以上的充(放)電站、約400個充電樁等配套基礎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