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報道《買回的大米里有瓶高度農藥》,引起了國家農業部的高度重視,并責成市農委相關部門盡快查明此事,將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調查經過和查處結果等,以書面報告形式回復農業部。
昨日中午,市農委相關人士致電本報記者表示,昨日一早,國家農業部相關負責人通過網絡,看到本報報道后,立即致電市農委,要求盡快查明此事,并以書面報告形式回復農業部。
隨后市農藥監測站站長李偉和農業執法總隊隊長劉大智向記者詳細詢問了在涪陵區和主城區出現銷售和使用“磷化鋁片劑”的店鋪和米庫的詳細地址,以及“受害人”陳先生的最新狀況。
劉大智表示,農業執法人員將立即分赴各地展開暗訪調查。他說,雖然目前我市尚未出現過因磷化鋁中毒的悲劇事件,但磷化鋁作為農藥制品在市面上進行銷售的現象,的確存在并被允許。關鍵在于其藥劑配量、使用方法,必須嚴格遵照使用標準和使用說明,類似涪陵該超市直接將藥瓶鉆孔后置于米桶內的作法和超劑量使用藥劑的作法,是被嚴格禁止并將受到查處的。此外,銷售磷化鋁等農藥制品,必須具備農藥銷售許可資質,高毒藥劑不是隨處可以買賣的,無證銷售也在查處范圍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