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監督發[2007]19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根據2007年國家公共衛生重點監督檢查計劃工作安排,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商場(超市)經營的風味酸乳產品進行國家衛生監督抽檢,發現9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風味酸乳產品(不合格產品名單見附件1和附件2,判定標準分別為GB 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和GB19302-2003《酸乳衛生標準》)。為保護消費者身體健康,根據《食品衛生法》有關規定,現通知如下:
一、食品經營單位不得繼續經營上述不合格產品。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食品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對繼續經營以上違法產品的要依法予以查處。
二、附件1所列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要立即組織對這些生產企業的衛生許可和衛生防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并責令其公告收回不合格產品。
三、附件2所列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要立即責令這些企業公告收回標識不合格產品,要求企業限期整改,并依法查處相關的違法生產經營行為。
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匯總本地區查處情況,在7月30日前上報我部監督局。
聯系人:徐 嬌;聯系電話:68792404,64047878—2170 ;傳真: 68792408,64047878—2175。
附件:1.添加劑不合格風味酸乳產品名單
2.標識不合格風味酸乳產品名單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