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月31日電 (記者 應妮)繼去年2月在文化部指導下,部分網絡游戲經營單位試點啟動了“網絡游戲未成年人家長監護工程”(以下簡稱“家長監護工程”)之后,文化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衛生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31日聯合在京發出通知,自2011年3月1日起在網絡游戲行業全面實施“家長監護工程”。
按照這一工程的《實施方案》,其主要內容是,網絡游戲經營單位要建立專門的服務頁面,公布專線咨詢電話,開通專門受理渠道,介紹受理方式。家長需要了解、引導、控制孩子游戲活動的,由家長向網絡游戲經營單位提供合法的監護人資質證明、游戲名稱賬號以及限制措施等信息。限制措施包括:限制每天或每周玩游戲的時間長度,限制玩游戲的時間段,或者完全禁止。網絡游戲經營單位按照家長要求對未成年人的賬號采取限制措施,并持續跟蹤觀察,及時反饋該賬號的活動,為家長提供必要協助,制止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不當游戲行為。
具體要求則包括,各網絡游戲經營單位要做到“四有”,即有專人負責、有專線電話、有專區設置、有季度報告。
按照文化部網絡游戲內容審查專家委員會、中國教育學會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委員會、中國青少年網絡協會聯合出具的《未成年人健康參與網絡游戲提示》,未成年人要主動控制游戲時間、不參與可能耗費較多時間的游戲設置、不要將游戲當做精神寄托、養成積極健康的游戲心態并注意保護個人信息,其中在校學生每周玩游戲不超過2小時,每月在游戲中的花費不超過1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