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IT消息】1月7日,知情人士向搜狐IT披露,版署處罰網易的金額不及預期的高,處罰金額可能介于在1.5—5億人民幣之間。
此前,國外券商MainFirst曾發表報告稱,如果網易不遵守版署通知要求,將停止魔獸的互聯網接入服務,這意味著版署可能強行關閉這款游戲,此外如果版署進行后續的處罰,罰款將5-10倍于非法收入,即相當于5-10個月的魔獸世界的營收(約相當于人民幣7.5億元至15億元)。根據此前九城的收入,其每月來自魔獸的收入約合1.5億人民幣。
上述消息人士稱,由于處罰周期和法規解讀的不同,網易遭遇的處罰金額并沒有預期的高,最終的處罰金額可能介于1.5~5億人民幣之間,甚至更少。
根據《出版管理條例》規定:“未經批準,擅自設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復制、進口、發行單位,或者擅自從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復制、進口、發行業務,假冒出版單位名稱或者偽造、假冒報紙、期刊名稱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法定職權予以取締;依照刑法關于非法經營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專用工具、設備,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上海中匯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律師游云庭向搜狐IT表示,網易是否應當受到處罰、處罰的金額有多大存在很多法律爭議。他認為,在《電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規定》中并沒有明確規定網絡游戲屬于電子出版物范疇,同時,網絡游戲是否算作出版物一直也有不同的意見;另外,游云庭稱,如果版署要對網易進行處罰,也不應當將其運營魔獸所得的所有收入算作非法收入,因為激活的CDK卡應當算作出版物范疇,但其他運營收入則應當算作增值電信服務,不屬于出版行為。
根據中央編辦的解讀文件,文化部是網絡游戲的主管部門,在文化部的統一管理下,新聞出版總署負責“網絡游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網絡游戲的網上出版”是指網絡游戲的出版物,“前置審批”是指在經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許可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提供服務之前由新聞出版總署對網絡游戲出版物進行審批。一旦上網,完全由文化部管理。對經新聞出版總署前置審批過的網絡游戲,文化部應允許上網,不再重復審查,并在管理中嚴格按新聞出版總署前置審批的內容管理;網絡游戲出版物未經新聞出版總署前置審批擅自上網的,由文化部負責指導文化市場執法隊伍進行查處,新聞出版總署不直接對上網的網絡游戲進行處理。
上周,消息人士稱,版署和文化部已經就網易魔獸是否違規一事達成了共識,并將正式披露針對網易的處罰公告。預計,上述處罰將于下月中旬、游戲產業年會之前正式宣布。
1月4日,版署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路透社采訪時表示,對于網易魔獸的解決方案將很快出臺。(林豐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