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燃氣熱水器與宣傳參數不符 “獎勵”變“賠償”
2024-11-07 江西省 點擊:次
投訴內容:
南昌市消費者劉先生今年5月份在某平臺海爾官方店上購買了一臺燃氣熱水器,10月份安裝使用,使用和查看期間,發現該產品宣傳頁面和購買產品的參數不對。劉先生投訴說,買的這臺熱水器13升的熱交換器有4根燃燒銅管,而產品頁面顯示的是5根燃燒銅管。
10月31日,海爾品牌售后人員上門檢查,確定劉先生收到的產品和宣傳頁面不符,產品已經安裝。海爾售后人員以發現“海爾京東自營宣傳頁面不符”為由獎勵他1200元,并讓劉先生寫獎勵收據。
11月1日,劉先生再次聯系海爾詢問賠償事宜,海爾售后聯系我說:已經給了1200元。劉先生說,收據上寫明1200元是獎勵,并不是賠償。
涉訴金額:1199元。
消費訴求:賠償三倍金額是3597元。
投訴進展:商家已處理,劉先生接受延長質保等補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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