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從使用廣發(fā)銀行信用卡以來,一直全額還款,只有一筆購房款是在廣發(fā)銀行的推薦下辦理了分期還款計劃,但每個月賬單都按期全款支付,只有2014年2月份,賬單金額6900,當時還款時因為一時疏忽而錯誤將6900記成6700,因此有200元未及時還款,本人2014年3月賬單發(fā)現有個零售利息107,很疑惑,打客戶電話詢問才知道,正是2月份差200元未全額還款,利息征收竟然高達107元!!!!!并且未對我進行任何通知和電詢,本人要求對這筆利息進行減免,或者按照200元計算,遭到拒絕,95508接線員工號是5286,問其主管是否能解決,該員工說沒有其他人能解決,只能找他們,。。。。。。。。。。可是他有不能解決問題,只是一味推諉拖延,把責任全部推到消費者身上,我認為銀行的此規(guī)定及其不合理,明顯是霸王條款,呼吁消費者聯(lián)合起來,希望早日免除這些店大欺客的霸王條款!真正給消費者帶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