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4月19日在京東商城購買一商品 商品名稱:松下 潔樂智能馬桶蓋溫水座便蓋潔身器衛洗麗 DL-EE30RCWM 家居就旗艦店 短款 訂單號:1339277178 商品18日通過中通快遞收到,收到貨時發現商家并未給我郵寄發票,此時我在未離開快遞公司的情況下,給京東商城客服打電話,詢問發票一事,得到回答是,“可能商家在寄出貨物時未開具發票! 告知商家周六周日(26、27日)休息,事情幫我周一(28日)解決, 但是周一并未解決,又聯系京東客服,告知周二(29日)解決, 周二29日并未解決,也未主動聯系我,再次打電話到京東客服,告知可能高級客服度假,告知30日解決。 現在我仍然未收到任何答復。 現在我要求,在未收到商品發票之前,不能算是完全收到商品,商品無理由退貨期限應該按照我收到發票之日起開始計算。 強烈譴責京東這種投機取巧偷稅漏稅的行為,以及用一些理由拖延顧客時間,回避7天無理由退貨法律條款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