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9年11月23日通過快捷速遞從北京發往臺灣新竹1件包裹,共4件物品。出于對此公司的信任收貨人先簽收了單子,送走快遞,找開包裹卻發現缺少了2件物品。第一時間聯系貴公司,卻告之,收到貨品不當面檢查貨品一概不管。多次與其溝通均給予回絕。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快遞公司該有服務,難道這種事情的發生是快遞公司的行規嗎?我想知道快遞公司到底有沒有信譽可言?堅決投訴,必須給予說法!
本人2009年11月23日通過快捷速遞從北京發往臺灣新竹1件包裹,共4件物品。出于對此公司的信任收貨人先簽收了單子,送走快遞,找開包裹卻發現缺少了2件物品。第一時間聯系貴公司,卻告之,收到貨品不當面檢查貨品一概不管。多次與其溝通均給予回絕。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快遞公司該有服務,難道這種事情的發生是快遞公司的行規嗎?我想知道快遞公司到底有沒有信譽可言?堅決投訴,必須給予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