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8月2日,通過攜程訂購8月8日北海國際到潿洲島船票,共計825元;
2.2018年8月4日,通過攜程訂購8月10日潿洲島到北海國際船票,共計900元;訂購8月8日到8月10日潿洲島酒店3間2晚(最美風景彩繪客棧),共計1428元;
3.2018年8月6日,訂購貴港明月大酒店2間1晚,共計376元。
4.因攜程系統無法通過后臺查詢到訂票記錄,且訂票后未收到任何提示信息。因訂票結果無法得到及時了解和確認,致使訂票往返地址選擇反后無法及時發現,導致無法及時對訂票進行調整,致使后續所有行程都無法成行,并且對本人相關的商務合作產生影響,且所有酒店票都無法退款。經過跟攜程多次溝通,攜程確認是他們短信系統出現問題,致使用戶無法收到相關信息。但是拒絕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5.本人投訴訴求是:賠償訂購酒店費用共1804元,船票退票差價補償,以及對由此造成的結果進行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