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食藥監總局”)發布公告稱,10批次防曬化妝品被通報不合格,其中,在絲芙蘭門店銷售的一款防曬乳液登黑榜。
通報顯示,從絲芙蘭(上海)化妝品銷售有限公司馬鞍山太白大道分公司采樣、標稱代理商為盧亞化妝品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的一批次彼得羅夫輕盈防曬乳液,存在檢出批件及標簽未標識防曬劑,其中奧克立林(含量1%)、胡莫柳酯(含量9%)。
成分標識與實際含有的成分不一致,這一現象卻是防曬化妝品的問題重災區。另外,食藥監總局還公布了一些美容院、化妝品店在售的防曬產品有9批次存在成分標記不明確的情況。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的《消費品使用說明化妝品通用標簽》(GB5296.3-2008),自2010年6月17日起,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或進口報檢,并在境內銷售的國產和進口化妝品都需要在產品包裝上真實地標注產品配方中加入的全部成分的名稱。
業內人士分析指出,多數防曬品牌依托代工廠進行生產,雙方溝通不及時會導致防曬配方難以及時跟進。另外,國內防曬產品在生產之前,需要申請防曬特證,但因歷時較長,生產企業會委托第三方辦理。但生產企業與受托方溝通不到位,會導致防曬配方出現偏差。同時,也會有中小企業可能在生產中偷工減料,減少防曬劑含量,造成通報情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