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 禾
不論是全面質量管理,還是卓越績效管理,其實一直都在受一個理論的引導,那就是“卓越”的含義,即是指企業全部的管理環節都很完善,都能夠達到“卓越”的高度。這是一種非常理想的企業狀態,但能夠實現嗎?即便能夠實現,有必要實現嗎?
全面的卓越只能作為一個目標、一種境界,而實在不能作為一種標準。任何管理都是需要成本的,一個理想中“卓越”的企業,意味著這個企業將承擔最大的管理成本。一個著名的理論說:企業就像木桶一樣,決定水的高度的是那塊最短的木板。在這個理論的影響下,很多小企業都怕自己的“短板”影響企業效益,而不惜花大代價把各個木板都做得很完善,最極端的表現是管理部門都按大企業來設置。
而實際上,在企業的某個發展階段,或者某個市場條件下,一個具體的企業是不需要“卓越”的。相反,決定企業效益的不是最短的木板,而恰恰是最長的那一塊。如果一個企業在所有管理環節上都做到了一般水平,即便有的職能還不理想,但某一項管理經營職能非常強,就會給企業帶來明顯的改觀。這一觀點也解釋了為什么有的企業在很多方面與同類企業相似,而能夠依靠強大的銷售能力,或者依靠強大的品牌力量而脫穎而出。
實際上,全面質量管理也好,卓越績效管理也罷,都必須結合自己企業的實際情況做適應性的調整,而不是全盤照搬。如果看到這些管理體系還擔負著評價功能時,就會明白這些現成的管理體系并不是為某個特殊的企業個體而設計。這些體系所評估的是企業的全面素質是否“卓越”,而不是在評估具體企業在某個階段的績效。應該冷靜地相信:真正卓越的企業,績效未必卓越。每個企業都允許有自己的管理強項,也都允許存在暫時的管理弱點,但只要適合企業當前的發展需要,那就是卓越的表現。《中國質量報》
王 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