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職業健康 保護勞動者安全
丹麥有效利用公共資金完善績效管理
□ 趙 華
隨著人口老齡化速度的加快,許多歐洲國家都面臨著勞動力資源短缺的問題。如何確保勞動力供應已引起很多國家的關注。
在丹麥國家工作環境管理局局長杰生·詹森看來,確保國家福利、保障綠色就業的關鍵在于通過努力確保人們能夠有更多的工作及更長的工作時間。然而,實現這一切的前提是確保職業健康與安全。
責任共擔
“為確保雇員的健康與安全,工作的側重點由過去的防止受傷向職業衛生健康轉移。為此企業負有很重的責任,企業必須以高度負責的態度按照法律要求,確保雇員在健康與安全的工作環境下工作。”杰生·詹森介紹說。
丹麥國家工作環境管理局的主要任務是:負責建立監管框架、組織宣傳活動等項工作。自2004年以來,政府決定,丹麥國家工作環境管理局檢查7年內的所有企業雇員,有權處罰不符合職業健康和安全規范的企業,在危急情況下,管理局還可以下令停止作業。
針對不同的學科和行業,丹麥設立了11個地方專業的代表委員會。各委員會負責匯編部門信息及環境證據,進行有效的指導和風險評估,幫助企業制定具體的規章制度;提出研究項目,進行宣傳和教育。
細化法規
職業健康與安全立法是約束雇主創造安全與健康的工作環境,要求雇主履行責任。丹麥有關法律規定:所有擁有10名以上員工的企業必須有一個內部的職業健康和安全組織。員工達到35人的企業要設立內部安全委員會,組織好企業內的安全工作。
為做好企業內部的健康與安全工作,2010年丹麥還制定了關于企業自主權的法規。法規在強調企業內部安全管理的同時,更注重職業健康工作。在丹麥,企業內部職業健康和安全組織與勞動管理部門是分開的,農業健康和安全組織有權利與雇工或他們的代表進行合作,有權決定企業的員工數量,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員工工作作出適當調整。
丹麥工作環境管理局具有對嚴重違反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的企業和個人進行行政處罰的權利。在此之前只有警方和法院才有權收取罰款。這項新舉措于2002年4月1日開始實施。
保障機制
職業健康與安全工作離不開資金的支持,為此丹麥在2007年就設立了公共福利基金機構。“我們在預防基金中設有30億丹麥克郎,用于預防工作場所中的職業健康。”杰生·詹森說,“同時該基金每年安排350萬克郎用于技術創新,以減少員工工作場所的勞動強度,確保職業健康與安全工作的有效開展。”
據杰生·詹森介紹,丹麥計劃,2011年要切實降低致命與非致命意外率,降低肌肉骨骼疾病及社會心理危險因素造成職業病的發生率,這一計劃為丹麥今后制定更為長期的職業健康與安全規劃提供了有效指導,提高了其協調風險因素行動的能力。
丹麥政府于2009年3月18日宣布,決定向因多年上夜班而患乳腺癌的37位婦女發放賠償。丹麥政府是基于世界衛生組織所屬的國際癌癥研究機構的研究結果作出這一賠償決定的。
多年以來,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夜班造成諸多健康問題,從睡眠紊亂、疲倦、消化問題到事故機會增加。丹麥成為第一個向長期上夜班而患乳腺癌的婦女作出賠償的國家。分析人士指出,這可能為世界其他國家發放類似賠償提供先例。
戰略規劃
據了解,丹麥正在制定2020年戰略規劃。“我們正在研究和預測未來的風險因素和高風險部門。”杰生·詹森說,為了減少工傷事故的發生,2011年丹麥還將開展政策與管理的績效管理,明確安全目標,確保公共資金的有效利用,以保障職業健康和安全工作的開展。
《中國質量報》
趙 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