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馮旭光 記者李 艷)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政府公布了《鄂爾多斯市市長質量獎評審實施意見》。這是鄂爾多斯市政府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實施質量興市戰略,引導和激勵鄂爾多斯市廣大企業或組織建立和實施卓越績效模式,提高產品質量、工程質量和服務質量水平,增強鄂爾多斯市經濟綜合競爭力的一項重要舉措。
鄂爾多斯市政府將市長質量獎獎勵經費和評審工作經費共計500萬元列入年度預算,每年對10家以內的企業和5名以內的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獲獎的企業每家獎勵30~50萬元,對獲獎的個人每人獎勵5~10萬元。對獲獎的單位和個人,優先推薦申報內蒙古自治區主席質量獎。《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