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姚延敏)日前,天津市濱海新區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了由新區質監局代政府起草的《天津市濱海新區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并將以政府名義正式頒布實施。
濱海新區政府質量獎是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榮譽獎項,授予在天津市濱海新區注冊經營,質量管理成效顯著,產品、服務和經營質量、自主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等在全國行業內處于領先地位,對濱海新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卓越貢獻的企業或組織。該獎每年評選一次,有效期為3年,每次獲獎企業或組織的數量不超過3家,并可獲一次性獎勵100萬元。《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