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孫曉勝)經過數年醞釀、幾經易稿的《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正式出臺,定于今年10月1日施行。
根據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政府法制辦公室5月27日公布的新版《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將服務事項、服務標準、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
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張農科表示,新的物業管理辦法重點結合北京市物業管理行業的發展現狀,直面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全面梳理物業管理的現行制度,以解決物業管理實踐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目標,旨在全面提高北京物業管理的質量和水平。
據悉,目前,在北京市7億多平方米的城鎮房屋建筑中,實施物業管理的已達4億多平方米。其中,3.2億平方米、3591個住宅項目由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覆蓋了住宅總量的80%。《中國質量報》
孫曉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