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國祥
首先明確一個觀點,任何企業沒有負責人的首肯和支持,是不可能推行流程管理的。流程管理的鼻祖邁克爾·哈默在他的流程管理原則中特別強調:實施流程管理,企業負責人必須高瞻遠矚,否則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流程管理。
這是因為流程管理是企業管理的變革,是對現行管理體制的革命或改善,牽涉到企業管理的方方面面,不僅企業全體成員的觀念要發生改變,以適應流程管理的方式、方法更新,而且過去人們習以為常的請示匯報、扯皮推諉都將不再允許存在,企業運行讓流程說話,思考問題要用流程思考,而不是過去的“要聽領導發話”或等領導拍板。流程管理強調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讓每一個崗位把所負責的事一次做對做好,強調信息現場處理、快速反應,而這其中任何一個方式或節點的改變,都必須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設計,都必須得到參與崗位員工的認可,并最終得到企業負責人批準,才能執行或實施。
如果企業準備實施流程管理,而企業負責人卻置身事外,讓下面各部門主管各行其是,或是自覺自發、自我優化各自部門或崗位的流程,這多半是徒勞無益的。因為流程再造或流程優化,不徹底打通部門墻,不將企業各系統的事務工作進行通盤考慮,重新設計或規范,僅憑各部門的優化,其作用一定微乎其微,至多將現行做法梳理或記錄下來而已。因為每個員工(即使他身為主管)是無權也無膽對現行做法進行大刀闊斧地改革或調整的。除非企業成立項目小組,企業負責人用項目授權,以項目計劃書的形式給予項目小組成員優化設計的權力,并事先規定優化的標準或項目要達到的目標,否則任何個人的努力都將成為不合法,或因為沒有得到授權許可而無人配合。
因此凡是打算實施流程管理的企業,企業負責人如果不能參加具體的設計工作,但至少要主持或參與以下工作:領導項目小組、主持動員、審批流程、頒布實施,并在流程優化完成之后,授權專人負責流程執行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協調,確保流程優化成果得以貫徹落實。《中國質量報》
張國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