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分外當做分內做
四川二灘建設咨詢有限公司龍灘機電安裝工程項目監理紀實
□ 吳 銘
由龍灘水電開發有限公司承建的龍灘水電工程是國家本部大開發的標志性工程之一和“西電東送”的戰略項目,也是我國已投產發電的第二大水電工程。電站規劃裝機9臺(一期工程7臺),總裝機容量630萬kW。監理合同規定一期工程中的首臺機組要在2007年5月15日投產發電,最后一臺機組要在2009年9月15日投產發電。
承接該項目工程監理任務的四川二灘建設咨詢有限公司龍灘機電安裝工程項目監理部克服重重困難,確保了龍灘水電站機電安裝工程不僅全部按業主的要求提前實現了發電目標,而且還實現了安裝工程合格率100%,優良率98.6%;施工安全“雙零”的目標。
簡化機構 明確責任
龍灘水電站機電設備安裝監理合同為設備工程安裝、調試階段的監理服務,主要承擔機電設備安裝工程I標、機電設備安裝工程II標、消防系統設備安裝、金屬結構安裝、電梯安裝等工程項目的建設期監理服務。
公司根據龍灘機電安裝工程特點和監理合同服務范圍,在總結此前二灘水電站機電設備安裝工程項目監理經驗基礎上,及時組建了監理機構。
為了簡化機構、明確責任,避免指令源過多、指令要求不統一等因素對正常監理工作的影響,監理機構決定采用分專業的直線式管理方式,以便實現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及安全的有效控制。
為保證指令及反饋信息的快速傳遞,保證監理工作的時效性及快速反應能力,在設置上盡量減少管理層次,僅設置三層,即決策層(總監、副總監、總工)、執行層(部門經理)和操作層(專業監理工程師、輔助人員)。
為保證龍灘機電設備安裝工程項目監理的順利進行,公司特聘請國內水電行業機電專業資深專家成立專家咨詢顧問團,根據工程需要不定期地到施工現場參與重大施工方案研究、協助解決施工中出現的疑難問題、指導監理工作。
周密協調 嚴格管理
2004年9月,公司組建了龍灘機電設備工程監理機構。根據監理合同規定和業主委托,監理機構首先于2004年9~12月協助業主順利完成了龍灘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施工的招投標、評標及合同談判工作。
2005年1月28日,監理工程師下達開工令,龍灘機電設備安裝(Ⅰ標Ⅰ包)工程按計劃正式開始。
隨著1#發電機定子、轉子組裝工作的開始和工程的深入,因設備到貨延期、圖紙供應和施工經驗不足(水電七局、十四局均沒有超大型機組安裝經歷)、土建交面滯后等原因產生的不利因素陸續顯示出來,監理機構及時協調承包商調整優化施工總進度計劃,敦促承包商增加施工資源投入,組織承包商加班、會戰搶工期,2006年9月30日順利實現提前下閘蓄水目標。
2006年11月15日,業主下發了《關于明確龍灘水電站首臺機組提前發電目標的通知》,要求“龍灘水電站首臺機組2007年3月底前具備發電運行條件”。通過各方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雖然沒有在2007年3月底前實現發電目標,但在2007年3月19日首臺機組還是具備了充水試運條件。在后續的機組充水啟動試運行過程中,在超低水頭的情況下,監理部承受著來自各方面的壓力,組織廠家、施工單位、保質、保量、安全地完成了1#機組有水調試的各項工作,為700MW水輪發電機組在超低水頭的運行提供了參考經驗。通過業主、設計、監理、廠家及施工單位的共同努力,于2007年5月21日迎來1#機組提前發電的勝利。
在實現首臺機提前發電的當天,業主又下發了《關于龍灘水電站2號機組提前發電的函》,要求“力爭2號機組發電工期提前至2007年7月底”;2007年7月11日又下發了《關于龍灘水電站3號機組提前發電的函》,要求“力爭3號機組發電工期控制在2007年10月底,提前實現2007年‘三投’的目標”;2008年1月15日下發《關于確保龍灘水電站4號、5號、6號、7號機組在2008年投產發電的函》,希望監理部“在2007年取得優異成績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各種監理資源的投入,精心組織,加強協調,為實現2008年1年‘四投’目標做出更大貢獻”。
面對業主一次次提前發電的要求,監理部一方面在總結組織已完機組搶發電工作經驗的基礎上,乘勝追擊,認真分析后續機組安裝任務、形勢、重點與難點,通過嚴格管理和周密協調,協助承包商制定一系列有效措施。另一方面,監理部也加大投入力度,增加監理人員,并主動采取各種有效措施配合承包商搶工期,現場監理人員每天工作10~12小時以上。為了確保安裝工程質量,現場監理人員實行24小時旁站監理跟蹤服務;發電調試緊張期間,監理機構領導及監理人員連續52個小時在地下廠房組織、安排和參與調試工作。
在組織龍灘水電站2#~7#機組安裝施工過程中,監理工作除了遇到1#機組安裝施工過程中類似困難外,更多的是來自設備缺陷處理帶來的工期影響和設備供貨的延誤,特別是5·12汶川地震對設備制造、供應帶來的影響。監理部克服重重困難,在參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保證了工程全部按業主的要求提前實現了發電目標。《中國質量報》
吳 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