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首席記者 姬娜 實習生 熊惠玲 張文佩)衛生部日前下發了《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則》(征求意見稿),這份被稱為“禁香令”的文件中,嬰幼兒配方食品被列入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范圍。昨天,記者走訪西安市區幾家大型超市發現,嬰幼兒奶粉“添香”情況較多。
昨日,記者在西安市沃爾瑪、華潤萬家等超市調查了10種嬰幼兒進口奶粉,發現很多都含有食用香料。如1-3周歲和3-6周歲嬰幼兒奶粉配料中標有“乙基香蘭素”,少部分進口品牌標有“香草味香精”。但是,無論哪種“添香劑”均沒有標注含量。
對此,西安市中醫院治未病中心主任安軍明表示:“嬰幼兒不宜長期吃‘添香’奶粉,一方面容易造成腸胃負擔,更嚴重的還會損傷中樞神經,長期下去,嬰兒的味覺也會變得遲鈍。建議消費者在選擇奶粉時一定要細看包裝,仔細分辨。”采訪中,不少市民表示對《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則》不知情。市民李女士表示:“我寶寶經常吃一種‘添香’品牌奶粉,形成了依賴,沒想到這樣對孩子不好。”據了解,該《原則》目前正在征求意見中,正式實施后將會徹底“禁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