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爆炸的5號“南孚”電池
鄭州調味食品城商戶楊先生從來沒有聽過誰嘴里發出“放炮聲”,昨天一聽可把他嚇呆了:一節5號“南孚”電池在自己一歲零倆月的孩子嘴里變成了兩截兒,血混合著黑色的物質,從孩子嘴里涌了出來。
現場:娃嘴里發出“放炮聲”
昨天19時30分,鄭州調味食品城13區,商戶楊先生和妻子對著哭鬧的孩子手足無措,桌上放著帶血的面前,垃圾桶里還有從孩子嘴里掏出的黑色物質。就在17時左右,一節5號“南孚”電池在孩子口中發出放炮聲。
昨天下午17時左右,楊先生抱著孩子在桌旁玩,有顧客過來,他就把孩子放在桌上去招呼顧客。一瞬間,“聽見放炮聲”,孩子嘴里塞著一節五號“南孚”電池,血混合著黑色的物質涌了出來,電池早已成了兩截兒。
“電池屁股那個小圓片帶著個釘子一樣的金屬東西,卡在孩子喉嚨間,要是不及時摳出來,滑進喉嚨更嚇人”楊先生趕緊給孩子灌下清水,然后用毛巾、棉簽、不斷的幫孩子清理嘴巴,“毛巾上全是血”。楊先生又帶著孩子來到市場里的小診所,診所緊急進行治療。“醫生說外傷無法避免,看情況在到大醫院”
質疑:電池為啥沒提醒不讓咬
楊先生說,從電話機里卸下幾節用了一年的“南孚”5號電池,隨手放在桌子上的煙灰缸里。不料孩子放在嘴里玩了。變兩截兒的電池,“是去年買的,具體在哪兒買的記不清了”。
記者看到,5號“南孚”電池標明保質期3年,有著“聚能環 南孚”五個大字,生產地址是福建南平南孚電池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工業路109號,上面還有一些注意事項。
“電池沒電時,大人都會習慣性的放在嘴里咬咬,還能再用一段時間,何況是孩子呢?電池上為啥不提醒不能咬呢?這么多人都在用‘南孚’電池,還怎么讓人信任呢?”楊先生提出一連串質疑。
說法:廠家和銷售方應負連帶責任
天之權律師事務所鄭州分所主任趙萬軍標示,孩子這么小遭遇這個事故,家長應負一定的監護不當責任,廠家和銷售方應負連帶責任。“家長可以針對給孩子造成的后果,索取人身損害賠償”
他建議,家長應保存好電池,孩子的治療費用等證據,在一年之內可以起訴至法院,立案后,先由法院找權威部門鑒定電池真假和質量問題。如果鑒定結果是真的,廠家和銷售方共同擔負連帶責任,如果是假冒品牌,銷售方應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