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有關“新《保險法》實施在即,將導致保險產品價格上漲”的消息在市場上沸沸揚揚。9月9日,在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于福建舉辦的“2009年公司全球開放日”上,公司產品開發部總經理周多光表示,新《保險法》的實施在短期內對保險產品定價影響因素不大,長期影響將要看未來市場的變化。
針對目前很多保險公司有多種產品停售或升級的說法,周多光認為,新《保險法》對保險合同內容許多方面的修訂,各保險公司對此都有自己的應對措施。中國人壽在對產品進行梳理過程中,停售了一些不適應市場的老產品,特別是短意險中有些與新產品功能相近或有沖突,出于節省管理成本的考慮趁此機會退出市場。對市場需求比較好的產品,則會按照新《保險法》要求進行條款規范,老產品采用升級的方式使其更符合目前市場的需求。
“ 升級產品將于10月1日正式推出。”周多光強調,“國壽'康寧’推出十年,在市場上一直反響很好。但是十年來該產品幾乎沒有改進。此次公司除了對條款進行規范外,還擴大了保險責任,從承保10種重大疾病擴至20種。由于保障功能大幅提升,價格有約10%~15%的提高。但這不是漲價的概念,是產品升級,實際性價比沒有變,產品應該說是更加符合今天市場的變化和需求。
從中國人壽四川省分公司副總經理上調至總公司產品開發部,周多光進京半年多一直忙于對公司產品進行調整以應對新《保險法》要求。他認為,此次公司產品條款改變最大的是條款形態有重大變革。“公司對現有60%~70% 的產品條款進行了形態改變。以往的20條左右的條款,通過通俗化、簡單化,都變為通用條款加一個產品條款,這樣非常利于客戶理解和營銷人員銷售。”
談到新《保險法》對保險產品的影響,周多光對媒體表示:一是新《保險法》對保險合同內容有許多修訂,需要保險公司必須按新規進行規范。如合同訂立、責任免除、保險金申請手續、保險事故通知、如實告知、年齡誤告、訴訟時效以及解除合同等,二是行業協會示范條目寫法對保險條款的規范,要求對責任免除、受益人、明確說明與如實告知等條目進行規范,并統一了條款中有關名詞的釋義,三是保監會對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修訂,要求在條款中需約定向投保人提供紅利通知書或保單狀態報告。規定了產品說明書中應披露的主要內容,補充了風險提示說明,完善了產品基本特征,對未來保單利益演示的要求更加嚴格。
“公司對照新《保險法》,對產品進行清理與評估,所有產品都進行逐一排查。”周多光介紹,公司對產品條款變更,進行合法性、規范性修訂。
由于新《保險法》實施對保險產品的影響比較大,由此對業務管理不可避免地會帶來影響。周多光說,公司也對此提出了相應的措施,包括優化相關業務單證,加入了提示新契約,同時完善核保流程,提高核保要求,并且完善理賠流程,提高理賠效率。新《保險法》對銷售人員的說明義務要求更高,對銷售人員資格管理更加嚴格。“目前公司加強了對銷售人員培訓力度,強化銷售隊伍管理,并統一規范展業要求。”周多光如此表示。
另據悉記者從日前公司在京召開的互動業務表彰會上獲悉,目前中國人壽壽代養老業務正穩步發展,產代壽業務也進入起步試點階段。
2009 年上半年,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壽代產互動業務實現保費收入10.28億元,同比增長88.55%,占財險公司總保費收入的25.09%。同期,中國人壽養老新增受托業務規模34.7億元,新增投資管理業務規模79億元,新增賬管業務18.7萬戶,系統內部互動業務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中國人壽(集團)公司總裁楊超提出,近年來公司業務結構日趨合理,壽險、資產管理核心主業強勁發展,財險、養老險等新興業務也快速發展,通過開展互動業務,各單位充分利用集團的優勢資源,初步實現了“主業特強、適度多元”,各單位要繼續堅持“以主動換互動”,合理配置資源,充分發揮綜合優勢,為打造國際頂級金融保險集團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
據了解2008年中國人壽資源整合工作全面啟動,互動業務快速發展。集團公司相繼成立了資源整合部和資源整合協調委員會,指導和協調資源整合及互動業務工作的全面開展。集團公司還先后出臺了互動業務指導意見及資源整合發展規劃,規范互動業務的有序發展,推進資源整合工作的深入開展。
中國人壽集團公司副總裁、中國人壽資源整合協調委員會主任張響賢表示,公司將以市場和客戶需求為導向,按照“互惠互利、內部市場化”原則,不斷創新工作模式,積極探索中國人壽特色的互動業務發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