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食品流通許可證》開始實施,未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食品經營者,不得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據北京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即日起北京市工商局將開始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對全市范圍內的商場、超市、市場、食雜店以及電影院、劇院、加油站、報刊亭等,有從事批發或零售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的經營企業和個人實施食品流通許可。
食品經營者已領取《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原許可證繼續有效。原許可證許可事項發生變化或者有效期屆滿,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要求,提出食品流通許可申請,繳銷《食品衛生許可證》,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
據了解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500萬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在市工商局登記注冊的企業,向市工商局申請食品流通許可。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不含)以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500萬美元(不含)以下的外商投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在各區縣工商分局登記注冊的企業,向各區縣工商分局申請食品流通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