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業大學食品加工專家馮力更表示,在廣東,夏枯草作為許多涼茶的主料之一,已被廣東人食用多年,但可能到了別的地方,人們就出現不適應了。而其要“看劑量,在合適的劑量范圍內,食用是安全的,超過了一定劑量可能會對人體不利”。
針對鬧得沸沸揚揚的王老吉“原料門”事件,衛生部昨日就此給出了“官方說法”:王老吉涼茶是依據《食品衛生法》和《禁止食品加藥衛生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依法備案和銷售的產品,但對外界廣泛質疑的夏枯草不在衛生部發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中的問題及能否作為普通日常飲料宣傳等問題未予正面回應。
對于是否會將夏枯草添加進該名單,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昨天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表示:“這個名單是否會有一個動態的管理目前還不清楚。”
衛生部:王老吉涼茶合法
由于在5月11日衛生部新聞發布會上中國疾控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常務副所長嚴衛星回答記者關于 “王老吉違法添加夏枯草”的提問時稱,“王老吉涼茶中部分成分和原料不在衛生部公布的許可名單之列。”再次引發了外界對“王老吉添加夏枯草”的廣泛質疑。
對此,昨日衛生部網站上掛出了一份《關于王老吉涼茶有關情況的說明》,稱 “王老吉涼茶是依據《食品衛生法》和《禁止食品加藥衛生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依法備案和銷售的產品。”并對王老吉涼茶的備案過程進行了說明。
衛生部在“說明”中表示,衛生部和國家中醫藥局在1987年10月聯合發布的《禁止食品加藥衛生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在食品衛生法生效以前,傳統上把藥物作為添加成分加入,不宣傳療效并有30年以上連續生產歷史的定型包裝食品品種,經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并向衛生部備案,可以銷售,銷售地區不限。
2005年,廣東省衛生廳致函衛生部,通報王老吉傳統飲料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同時通報廣東省衛生廳已經組織專家對王老吉涼茶食用安全性進行評估,提出按照《禁止食品加藥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申請將王老吉涼茶備案。
廣東省衛生廳組織的專家評估意見為:王老吉涼茶中的雞蛋花、夏枯草等原料為傳統涼茶制作配料,根據產品配方劑量開展的毒理學安全性評價及人體試食試驗證明產品食用安全。衛生部立即組織專家進行研究,專家同意廣東省衛生廳對王老吉涼茶的審查意見。衛生部于2005年4月25日以《衛生部關于王老吉涼茶有關問題的批復》同意廣東省衛生廳按照 《禁止食品加藥衛生管理辦法》規定將“王老吉涼茶”備案。
夏枯草“合法身份”仍待明確
盡管王老吉涼茶此前已有衛生部備案文件可查,但6月1日起實施的《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的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公布”,夏枯草是否會進入該名單,擁有一個“合法身份”?
據了解,《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是由衛生部在2002年在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時同時公布的,而在該名單87個品種中,并沒有夏枯草。據悉,由福建達利園集團生產的 “和其正”涼茶與“王老吉”的配方基本相同,其中也有備受爭議的“夏枯草”。
對于《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品種名單》近期是否會修改,是否會將夏枯草添加進該名單,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昨天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表示:“這個名單是否會有一個動態的管理目前還不清楚。”
中國農業大學食品加工專家馮力更向《每日經濟新聞》表示,名單可以不斷改進,但是很難做到面面俱到,將所有配料的安全食用劑量都包括在名單里,這是需要有大量的實驗和臨床依據。目前最好的辦法是在標簽上對法律未明確規定的配料進行標注,給消費者以提示。
是否應標明“不適宜人群”?
對于此次質疑中廣泛爭論的“加入了中藥材的王老吉涼茶,到底屬于普通食品還是保健食品,是否能夠作為普通飲料宣傳特殊功效,產品外包裝是否需要注明 ‘不適宜飲用人群’”,衛生部的說明中也未提及。對此,王老吉的生產商昨日均表示還在研究,如果有需要做修正的話會第一時間向外界公布。
針對夏枯草會否造成胃寒的人病情加重,是否存在食用不安全的問題,馮力更昨天向《每日經濟新聞》表示,一種配料是否食用安全不能簡單的用“是”或“否”來回答,大多時候,答案由劑量、地域和食用對象來決定。在廣東,夏枯草作為許多涼茶的主料之一,已被廣東人食用多年,但可能到了別的地方,人們就出現不適應了。馮力更表示:“關鍵看劑量,在合適的劑量范圍內,食用是安全的,超過了一定劑量可能會對人體不利。”
王老吉涼茶宣傳 “預防上火”功能是否屬于宣傳特殊功效?馮力更認為,“‘防上火’是中國傳統的習慣說法,是否屬于‘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范疇還有待斟酌。”(記者 肖曉芬 實習記者 何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