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25日《食品安全法》四審緊張進行的同時,中國保健協會市場工作委員會秘書長王大宏的內心也同樣緊張。
他的焦慮不無道理,在2008年4月20日全國人大在其官方網站發布并公開征集意見《食品安全法(草案)》中,明確了《食品安全法》將替代1995年頒布的《食品衛生法》。但與《食品衛生法》不同的是,《食品安全法(草案)》沒有了與“保健食品”相關的內容,這意味著“保健食品”將失去食品屬性和法律地位,這一變故引發了中國保健食品行業的巨大震蕩。
然而王大宏的擔憂終究沒有變成現實。在《食品安全法》的四審中,明確規定了“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這個字眼,進一步加強對保健食品的監管。并增加了“國家對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實行嚴格監管。有關監管部門應當依法履職,承擔責任。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等內容。
爭議中的朝陽產業
目前,我國已注冊的保健食品共有9000余個,生產企業3000多家,年銷售額達600億~650億元,已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巨大產業。
2月28日,衛生部馬曉偉副部長在中國保健協會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講話中指出,保健產業是朝陽產業,經過20多年的快速發展如今已進成為國民經濟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在保障人民健康,促進經濟發展,安排就業,擴大內需、推動消費結構升級,增加稅收,減少醫療費用開支等方面發揮著不可代替的作用。
但多年以來,保健食品行業泛濫的廣告以及大量的夸大宣傳也給消費者帶來了種種迷惑。從三株口服液、鱉精到腦白金,各種保健食品所引發的爭議、質疑,也讓保健食品行業一次次陷入信任危機。
針對這些情況,2月28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食品安全法》中規定,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必須真實,應當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產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須與標簽、說明書相一致。
期待監管加強
王大宏表示,目前國家對保健食品行業監管的力度還不夠,對這個新興的行業一定要加強監管,而且需要對它的準入、流通、廣告等環節給予全過程監管。現在的情況是重審批輕監管,對配方的安全性和科學性進行了嚴格的審評,但是對生產和銷售環節監管的較少,市場賣的產品可能跟審批的產品不一樣。
“保健食品聲稱是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這種被聲稱的功能的有效性和科學性,必須經過權威機構的嚴格評價,并以此為據發布科學的負責的產品廣告。毋庸置疑的是,保健食品已經發展成為一個相當規模的產業,但存在不少問題,需要對其實施比普通食品更加嚴格的有針對性的監管。”王大宏說道。
在今年的一次工作會議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劉怡也表示:“要加強對保健食品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制定許可檢驗機構認定辦法,開展檢驗機構認定工作,提高試驗和檢驗的科學性、真實性和準確性。”
“國家應該重視發展這個行業,《食品安全法》的通過,把保健食品列到了里面,也是要加大監管,這個行業不僅對經濟有貢獻,也對社會有著很大的效益,保健食品配方中添加的成分很多,國家更應該重視,要保障它的安全,推動它的發展。”王大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