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9月份去隨州現代醫院看病,當時是小問題靜脈曲張,會診的醫生姓黃,是位主任醫生,他說我包皮過長,要做包皮手術。醫生熱心的告訴我有那幾種,費用多少。最便宜的280,最貴的980元,在醫生的再三說服下,我選擇做980元的歐式手術。當時他說不出血,手術時間15分鐘,恢復快,無副作用等,沒有別的費用。他又說最近醫院在做活動,背部神經阻斷術原價920,現價460。我告訴他我不需要做。他說這兩個手術一起有增強功能。后來我交錢后做手術,整個手術共1個多小時,手術過程異常疼痛,我睜開眼睛在燈光下看出了很多血。當時是中午2點,手術醫生家何征,還有個護士。中間我感覺那里不對勁。后來手術完了我去找黃醫生,我質問給我做手術的醫生有沒有資質,怎么感覺像個新手實習的。她解釋說每個醫生手法不一樣是正常的。并告訴我要連續一周在醫院做治療,輸液,一次治療280,要連續做幾天。我問剛開始不是說包含所有的費用980嗎,他說那只是手術費用。我想了也忍了,就連續做了一周。一周過了做手術的地方一直腫大,他說是水腫是正常的,給了點硫酸鎂讓我回去聯系泡半個月,還是沒好轉,中間我去醫院好幾次,后來去的時候是個新來的醫生,我告訴了他的情況,他讓我用鹽水泡也沒有用。后來我去找了幾次,他干脆說讓我找以前的醫生,后來才知道那個黃醫生早就離職了。后來我去找給我做手術的醫生,他說沒給我做過手術。我說我有醫院的收據,他給我看了下說沒問題,他只管做手術,水腫什么的不是他的范圍。言外之意只管手術做完,之后產生的問題他不管,并指著我大罵要和我單獨出去單挑,我把手機錄音打開,他察覺后就語氣好了很多,我前后去醫院找了幾十次,他們一次一次推卸責任。目前手術造成腫大對我的生活帶來嚴重的影響。造成不良的后果卻沒人處理。前不久的一次醫患矛盾患者殺醫生的事例給我很大的震動,后來想還是先選擇正規法律手段解決,請你們幫忙協調,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