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多建公共租賃房
騙購經適房的現象屢禁不止,原因很簡單:經適房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的規定有利可圖。尤其在深圳,一旦騙購成功,就能賺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
要解開死結,其實也很簡單,就是不準經適房上市,以公共租賃房和廉租房代替經適房。不能上市,很多人就不會煞費苦心地偽造資料,通過各種途徑去騙購經適房了。
楊劍昌曾在今年深圳兩會期間提出建議,取消經適房,改建公共租賃房。近期,深圳市住建局給他答復說要逐步開展,慢慢來。“應該盡快禁止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一定條件下,政府實行回收,才能盡量避免公共資產流失,讓房子真正落到需要的人手中。”
綜合開發研究院院長樊綱也贊同經適房不能上市交易,“里面貓膩太多,而且人會變的,今天沒錢的明天就可能有錢。”樊綱支持政府推出公共廉租房,比如香港的公租模式就不錯。
深圳市人大代表黃翔提議,對審核過關拿到房子的人,可以建立一個常態審核的制度,年年審核,家庭經濟條件好了,就應該退出轉給別人。在黃翔看來,現在關鍵是完善準入和退出兩個機制。
深圳市住建局消息,明年起新推的經濟適用房可能不準上市交易,過去已經分配的經適房,仍將按照原來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