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里的能效標識怎么貼了兩層?”日前在廣州前進路某大型家電賣場,細心的稽查員發現了商家動的“小手腳”,將空調樣機上的能效標識揭開后,底下還有一張能效標識。
根據《能源效率標識管理辦法》,凡列入目錄的家用電冰箱、空調、洗衣機、燃氣熱水器等產品,應當在產品的明顯部位標注統一的能效標識,上面注明產品的廠家、型號和能源效率等級。
廣東省質監局稽查支隊長陳俊解釋說,標識上的1級綠條表示同等效率下所消耗的能源最少,5級紅條表示消耗能源最多。這一規定,“主要是希望起到正確引導消費的作用”。
按規定,產品的能效等級應由廠家委托國家特許機構來檢測認定,并由其粘貼標識。但同時,國家也鼓勵廠家自有的實驗室去獲取檢測資格。這樣,客觀上使得能效標識粘貼的執行權落到了廠家手中。
據廣東省質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從近日對家電企業的抽查來看,企業對能效標識的使用都比較規范,產品出廠前均在正面顯著位置粘貼了能效標識。與此同時,筆者在隨同廣東省質監局帶隊的能源效率標識突擊檢查中發現,一些商家所售電器的能效標識粘貼情況比較混亂,很多操作不合規范,比如標識上注明的型號、廠家與產品銘牌上的標注完全不符、一件產品上粘貼多張能效標識等等。“能效標識不是應該由廠家來貼的嗎?為何出現在賣場里的產品能效標識和在生產企業中看到的情況完全不一樣?”面對質詢,商家的口徑都相當一致:“這些標識多是廠家貼的,我們拿來就這樣了。”可是筆者發現很多產品的能效標識都出現了脫落、折舊的情況,有的甚至是直接拿透明膠貼上去的,很明顯,這些標識并不是初次粘貼上去的,而是被反復使用過。
在廣州前進路某賣場,稽查人員發現的“小手腳”讓商家無可辯駁:一件空調樣機的能效標識下竟還藏著另外一張能效標識,兩個標識的產品型號和能效等級均不一樣。這又作何解釋?商家無奈之下只好承認:因為同一產品樣機有不同型號,商家為了圖方便,就向廠家要了一些能效標識,一機多貼,或者這段時間賣這個型號,就貼這個,下段時間賣另外的型號,就在上面再貼一張新的。“別看就這一張小小的標識,最高可以罰你10萬!”稽查人員對違規操作的賣場經理進行了普法教育。稽查人員出示的《節約能源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偽造、冒用能效標識或者利用能效標識進行虛假宣傳的,由產品質量監督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你們趕緊聯系廠家把這些情況更正過來,下次再這樣,就要立案查處了。”陳俊表示,這一法規推行還不到一年,很多商家對此并不熟悉,目前還是以批評教育為主。